2013年03号:温州市本级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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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文〔2012〕94号)的要求,温州市审计局于2012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对温州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温州市本级共对39所中小学校的校舍安全进行了排查,涉及建筑物417幢,校舍面积728834平方米。在排查鉴定基础上,制定了《2009-2011年度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以下简称市本级规划)。市本级规划计划总投资17301.60 万元,对25个学校的96522 平方米(不含拆除类项目)校舍安全进行整治,涉及79个项目(不含消防防雷个数),其中:灾害治理类3个;迁(扩)建类27个,涉及校舍总建筑面积60831 平方米;加固改造类项目44个,涉及校舍总建筑面积35691平方米;拆除类项目5个,涉及校舍总建筑面积1986平方米。同时,规划还对市本级39所学校消防和防雷安全进行整治。 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对市本级规划进行了调整,根据市校安办提供的《温州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调整情况说明》,调整后项目由原来的79个调整为81个(不含消防防雷个数),计划总投资由17301.60万元调整为12166.90万元。市本级校安工程规划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迁扩建类项目由于原规划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年内无法完成,规划方式调整为拆除,调整后原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二是部分规划项目因校网布局及城市整体规划原因进行了实施方式的调整;三是部分项目由于产权不属于学校,原规划无法实施;四是部分项目由于学校认为原建筑无利用价值,规划方式改为拆除。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有力。有关部门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完成扫尾工作,确保在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规划项目;市校安办加强了指导和督查工作,特别是对实施难度较大的民办学校和非教育系统学校项目的实施情况采取了回头看等措施来推进工作。校安工程资金保障情况较好,资金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 但审计也发现在市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投入使用前未作进一步鉴定 审计调查发现,市本级部分项目原鉴定为D级危房,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实施原拆原建或者拆除,改为加固或者封闭停用,此类项目投入使用前需进一步鉴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如温州市第四中学校外的八角亭经鉴定为D级危房,但是由于此建筑为瓯海公学图书馆旧址,已被列为温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文物保护部门决定采用加固加以保护。根据该项目动迁协议,修缮后原住户会再回迁,而八角亭是以文物维修标准加固的,建成后是否达到校安工程安全要求,住户回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仍需进一步鉴定。又如温州市实验小学专家楼项目由于产权不属于学校,无法拆除,目前已经封闭停用,但现场踏勘发现,该校学生食堂部分结构就搭建在该建筑外墙上,存在一定风险。 (二)部分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程序 一是部分学校防雷整改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截至2012年9月30日,温州市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中须防雷整改的各中小学,均已完成防雷整改任务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但温州东瓯外经贸职业中学、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等2所学校正在办理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证)中。二是个别项目未经正式验收就投入使用。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宿舍楼已取得临时规划许可证,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已报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备案,项目已完工,但由于之前取得的是临时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等部门未对该宿舍楼进行竣工验收。。 (三)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审计调查发现,温州市本级部分校安工程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截至2012年9月30日,温州市第十一中学综合楼、2#教学楼迁扩建项目、食堂及附属工程、体艺馆加固工程等项目,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职教楼加固工程,温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北侧扩建—加固工程、老教学楼加固工程,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宿舍楼、男女浴室加固改造工程,温州市第九中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项目均已验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加固类项目实际造价超概算投资是上述项目未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主要原因之一。 三、审计建议 (一)建立校舍安全定期排查和建设维护制度。财政部门应每年安排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工程。 (二)四中八角亭项目应在实施完毕投入使用前进一步鉴定,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施单位应抓紧完成验收程序,及时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按时交存项目档案,尽快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后,市校安办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项目实施学校予以整改落实。 (一)温州四中校外的八角亭已以文物维修标准加固,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市校安办已要求温州四中做原住户工作,修缮后原住户不再搬回八角亭居住,校方也正在与八角亭原住户协商沟通,妥善安置。 (二)实验小学专家楼因产权不属于学校,无法拆除,现已封闭使用。该学校食堂搭建在专家楼外墙上,存在一定风险,市校安办已责令校方着手整改,排除风险。 (三)温州东瓯外经贸职业中学已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市校安办已就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未取得防雷整改合格证书和宿舍楼只取得临时规划许可证问题,责令学校抓紧解决处理。 (四)加固类项目部分工程结算价超概算,财政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有关调整概算手续后再予以结算审核,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温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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