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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4- 03- 28 08: 1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综合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新区市政大院D幢,邮编:325200,电话:0577-59890065,电子邮箱:raxxgk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工作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瑞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全会报告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要求,主要领导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了强调。瑞安市政府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指导监督,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在严格落实公开前审查、年度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出台《瑞安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流程;实施《瑞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会商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并建立市政府法制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案件处理工作机制,为涉及信息公开的申请、复议、诉讼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办理答复质量。

  (三)强化指导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坚持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情况季度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强主动公开;修编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第三版),为各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参考;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指导各单位抓好目录规范更新和信息分类,及时完成市政府及各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组织全市84个单位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强化监督考核,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全市机关部门年度考绩和重点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比较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

  (五)强化平台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以优化服务为中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政府门户网站、协作办公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1+X”政府网站群,整合优化政府网站资源,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部门网站为支撑,传统公开形式为延伸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事项梳理、应用设计、平台共建、应用服务上线、基层延伸部署、服务窗口建设”等阶段性任务。2013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听证会13次。

  一是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年初,我市被温州市政府确定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五个试点单位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瑞安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于12月份顺利通过了上级考核。①平台建设方面。建成全新的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升级和改造网络平台、基础平台、应用平台和政府网站,将市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98个社区,实现电子政务网全覆盖;转换建成46个门户网站子站;②规范行政权力方面。抽调纪委监察、审管办、编委办、发改、法制办等7个单位工作人员,以部门“三定”方案为依据,参照《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行政权力事项集中清理。清理后,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共3874项、审批事项789项、镇街便民服务事项165项。③电子监管方面。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目标,结合全市三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制订出台《瑞安市政务工作电子监察规则》,梳理行政职权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优化升级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实现网上所有办件全程自动监控,建立现场视频电子监察平台,对审批人员的考勤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实时监督,实现数据、视频实时监督。同时,在市审管办设立效能监察室,配备专人掌握电子监察系统动态、受理和处理办事群众投诉,确保审批部门依法规范办事。

  二是建设阳光工程网,推进三务公开。①“阳光工程网”建设。利用全新的电子政务平台,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子网站建设,将审批办事大厅、公安办公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纳入阳光工程网,形成保障性住房、教育招生、医疗服务、农民减负、企业减负、扶贫专项资金、民政、科研经费使用、征地拆迁、公务员企事业招录等十大重点领域公开专栏。②三务公开方面。选取塘下镇、高楼镇、飞云街道作为“三务公开”平台建设示范点,以示范带动面上铺开,以统一平台模式建设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实现各村电视正常收看“三务”公开内容。

  二、深化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55723条,其中:“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1427条,各镇街、部门网站公开38479条,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瑞安市政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行政处罚。瑞安是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县市,2013年在34个部门单位开展这项工作。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采用内容摘要的方式,主动公开除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

  2.行政审批。全面升级市审批中心系统,以模拟审批制、“双轨”审批制、审批无偿代办服务等新型审批模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真正发挥审批绿色通道的作用;建立网上审批办事大厅,市、镇街、社区三级审批联网全面覆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预审、状态查询、表格下载、咨询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在网上审批办事大厅和部门网站设立审批公开专栏,对审批办理过程进行网上公开。同时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建立10个审批服务分中心、15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98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确保每级都能办理,达到服务对象全覆盖。

  3.财政预算。贯彻《瑞安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实施方案》,通过规范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增强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力度,夯实预算公开基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关于瑞安市2012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瑞安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和《瑞安市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等,公开专项支出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分配结果,公开中央财政油价改革财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建设补助、体育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情况。

  4.保障性住房。近年来,我市不仅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面成效显著,而且特别注重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取电脑摇号、电视直播的方式来确定廉租房配租、经适房申购对象。制定并公布了《瑞祥新区廉租住房配租方案》,公告了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登记结果、瑞祥新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及收回经适房购房资格名单、瑞祥新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经适房收回房源电脑摇号等,发布了瑞祥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江南新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情况,实现了保障性住房规划、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准入退出“八公开”。

  5.食品药品安全。在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等日常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信息集中公示工作,整合部门资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风险预警,内容包括:食品质量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产品检测、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GSP认证、无公害认证清单、水厂水水质卫生监测、供水单位量化分级、新增企业QS生产许可证、海洋渔业检测报告。同时通过网站、媒体等平台,宣传食品安全集中行动、食品安全“九不准则”、织纹螺消费警示等食品安全内容,曝光一批负面典型。

  6.环境保护。公开《2012年瑞安市环境状况公报》,涉及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生态建设等情况,展示了瑞安水、海洋、空气、声、固体生态等保护成果,公示了温州市生态村名单、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等。

  7.安全生产。公布安全培训、重大隐患整治、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报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半年度考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公开了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涉尘涉爆、出租房消防等执法监管动态信息,设置网上安全证书查询专栏。

  8.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瑞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一览表》,公开要素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执收单位,涉及公安、工商、财政、发展改革、人防、文化广电、人口计生、人事、科技、建设、税务、交通、质监、卫生、药监、教育、环保、农林、水利、海洋渔业、国土资源、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单位及公共项目、临时性项目。及时公布各类收费项目的设立和调整情况。

  9.征地拆迁。实施阳光征地拆迁,转变政府角色,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征地拆迁过程,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公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严格规范审查,确保“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征地程序得到无缝落实。全面公开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等信息,及时发布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用地预审公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采矿权招标拍卖出让,土地登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召开了邮电北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动员会、四批次滨江三期旧城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讨论会。

  10.教育。全面公开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公布《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的暂行办法》、《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安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瑞安市直属七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公示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直属七校第四批现场电脑摇号结果。公开了教育收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帮困助学、课程改革、校舍安全管理、教师流动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

  11.规范性文件。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2013年,公开以瑞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瑞安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扶工兴贸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瑞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3-2015年瑞安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瑞安市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9个。

  1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了《2013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示了江南新区总体规划,林垟湿地综合保护开发概念性规划和核心区详细规划,瑞祥新区、滨海新城、江南物流园区、马屿镇、高楼镇、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老城区、滨海新区、塘下镇、莘塍街道、汀田街道等控规单元控规,马屿镇、高楼镇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18个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展示了瑞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12-2020)、教育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成果。

  1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2012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季度数据、统计年鉴,公开了农业和农村建设、工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建筑业、服务业、房地产以及教科文体卫、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定期公布消费品市场、城镇居民收支状况、商品价格监测等信息。

  1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3年瑞安市重点建设计划》,包括建设内容、计划投资、责任单位、形象进度计划等。

  15.医疗卫生。公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纠纷处置、疾病防控等政策文件,建立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提供医师资格、医疗机构、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信息查询服务,公示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单(共二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情况汇总表、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公开招聘通知等。

  16.社会保障。主要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救助救济、婚姻收养、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地名管理、福利企业等。

  17.民政。对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托老所(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经费使用情况,对临时救助名单、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大幅攀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安置留地及旧村改造等方面。全年共受理公开申请440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均已依法办理答复,其中:“公开”类的有313件,“信息不存在”类的有102件,“非本机关信息”类的有2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市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有98件、诉讼案件53件,未发生纠错、败诉现象。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来看,远高于以往年份。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是:少数申请人由于其拆迁安置问题未解决,多次大量向行政机关提出同一类信息公开申请,或者就同一事项分别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该类申请占总申请量的86%。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体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工作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性还达不到要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除市政府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且岗位调整及流动性较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在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办理公开申请和行政应诉的能力较弱。

  2014年,我市将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五型机关”、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考核范围,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努力保持工作队伍稳定性。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培训,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同时重点对申请件多、工作薄弱的单位强化沟通指导。结合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变化、新情况,修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会商,安排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处理公开申请及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的能力。三是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落实监督、考评机制,建立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组织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按照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四是化解源头问题。2013年信息公开件、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预计2014年将继续持增长状态,要从根本上减少这类信息公开件的发生,必须从源头着手,利用综合手段积极落实化解措施,既要充分听取拆迁户的意见和诉求,力争有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又要做好工作预案,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使相关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七、附表

  瑞安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条

  55723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55715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8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件

  440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

  

 

  1.当面申请数

  件

  92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348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件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件

  440

  1.未延期办结数

  件

  438

  2.延期办结数

  件

  2

  (三)依申请答复数

  件

  44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1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2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件

  127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件

  0

  6.其他原因

  件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98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件

  0

  3.其他纠错数

  件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件

  53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53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件

  0

  3.其他纠错数

  件

  0

  五、举报数量

  件

  1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484908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其中:全职人员

  人

  2

  兼职人员

  人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次

  1

  2.举办各类培训班

  次

  1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8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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