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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温州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温州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原则。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要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和优化园区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把园区改造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提高园区竞争力相结合。依据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产业集聚带来的各种优势,把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贯穿于循环化改造的全过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构建具有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总体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整体规划园区循环化改造,统筹考虑循环化改造的各项任务;同时要针对园区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的改造方向、重点和目标,对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重点设计,力争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技术进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把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支撑,推进产业循环链接的关键技术突破,实现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由难循环向易循环转变,同时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关键技术、信息的共享。 ——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基于区域环境容量调整对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使园区内的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实施主体,同时将创新管理、完善机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政府通过编制规划、完善政策、健全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参与循环化改造。 (三)主要目标。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示范、推广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方式和管理模式,为各类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提供经验。 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其中,1-2家争创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重点推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海经济开发区、瑞安经济开发区和乐清经济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 到2017年,全市70%以上的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其中,累计2-3家争创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1家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根据比较优势、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或进行布局优化,改造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坚持产业空间与产业升级相匹配、与城市建设相协调、与资源环境相融合、与区域交通相衔接的原则,优化与调整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完善不同功能区,发挥要素集聚作用。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或位于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实施转产或迁移。三是注重产城联动,加快高科技园区和配套服务区建设,创建产城一体化的城市新区,形成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并进。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园区的产业结构。一是以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理念贯穿园区建设始终,提高能耗、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入园。支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坚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并举,着力实施“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做强做大电气、鞋业、服装、汽摩配、泵阀五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网络经济、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激光与光电、临港石化、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创意、生命健康十大新兴产业,全力构造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招商,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关联性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带动相关企业的集聚和配套,形成优势产业集聚和产业链的延伸,切实提高园区的集聚发展水平。 (三)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围绕园区产业特点,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一是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循环经济的要求。统筹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即“静脉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同发展。二是加快实施一批产业链接的关键项目。深入调查分析现有优势产业链的构成,摸清上下游产品以及相互关联性,探索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构建新材料和化工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建材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废弃塑料再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等一批重点产业链。三是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产业链接循环化的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强化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一是深化“四节一利用”,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企业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生产模式,培育一批节能示范企业、节水型示范企业和废弃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挖潜节地,加大园区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力度。二是在园区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一批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进一步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节能降耗、节约水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治工业污染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加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批园区热电联产项目。2015年底前,园区淘汰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园区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积极发展新能源,鼓励企业开展太阳能热能利用、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利用,创建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五)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发展专业化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实现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同时,强化园区环境综合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一是提高废弃物集中和处理能力,重点做好脱硫石膏、化工废渣、工业废渣、钢渣、炉渣和污泥等大宗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废液、废生物质油、废弃润滑油、化工(合成革)废气、炭黑尾气等领域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二是实施废水集中处理,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通过“减量化、水再使用、水再生利用、水资源循环、水资源管理”的水循环经济模式,使工业园区成为水循环系统的有效平台。三是开展园区清洁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建立全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监控体系。根据园区废物处理和环境建设需求,培育专业化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建设“静脉产业”基地,加大对外辐射服务力度,做好与周边地区的设施共享。 (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对园区内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照明、建筑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一是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管网系统,按照基础设施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有序推动各产业区及配套功能区块内的各系统建设。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完善区域电力、天然气网络,提高供电供气能力,建设智能电网。三是实施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打造一批建筑节能和绿色能源利用示范区。 (七)推行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一是在园区实施废物交换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废物交换信息中心,提高废弃物回收率,实现工业废物排放最小化、甚至零排放。二是依托园区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建设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中心,促进企业间关键共性技术和信息的共享。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争创省级高新园区,着力打造创业创新平台。三是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和监管制度,进行物质流分析和管理,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和执法监督,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形成优美、清洁、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三、推进计划 (一)方案编制。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可参考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围绕物质流分析,水资源、能源等循环利用,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相关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重点支撑项目等制定。各园区实施方案需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2014-2017年为全面实施及考核验收阶段。 (二)方案评审。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园区,实施方案须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并由其组织评审、批复同意。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园区,原则上从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中择优推荐。 (三)方案实施。各园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发改局和财政部门要对所属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每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上报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联系处室:市发改委能源和环境资源处,电话、传真:88968161)。 (四)考核验收。实施期内,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实施方案的设定目标,且资源环境指标达到实施方案预期目标90%以上的,由园区管委会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进行初步验收后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验收。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进行初步验收后报省发改委、财政厅组织验收。其他循环化改造园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考核验收并报省发改委、财政厅备案,省发改委、财政厅将抽取部分园区组织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体系。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各项具体工作,并会同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制订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所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并加强调研,认真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申报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的园区原则上应成立“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考核体系为依据,对各个管理部门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不按要求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考核,影响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政策保障体系。在温州市低碳城市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额度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并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需要调整资金总盘子,对获得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批复实施方案中的三类项目:一是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关键补链项目。包括循环经济产业链链接和延伸的关键项目,资源共享设施建设项目、物料闭路循环利用项目,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项目,污染物“零排放”或系统构建项目。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污染集中防治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废物交换平台项目、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器项目、循环经济信息统计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生产型服务业循环化改造项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是新能源开发重点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绿色照明、地源热泵应用、风能利用等项目。 对列入实施方案内的上述三类项目,具备条件的,将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级循环经济专项;对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要求的,将优先推荐争取国家支持。对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低碳化试点示范的企业或项目给予适当补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税收等措施引进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鼓励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对资源性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建立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实行工业固废排放收费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标识产品的补贴机制。优先保障园区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园区循环化改造驱动力。开展重要区域、重点行业或领域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共生链接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提高有利于产业循环化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创新能力。积极促进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以需求拉动循环工业技术进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平台、循环经济技术成果转换平台和循环经济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创新清洁发展机制,努力通过CDM项目争取获得国际循环经济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推进建立园区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制定并落实人才政策,加快引进和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四)制度创新保障体系。各园区要深入实践,深化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运转协调高效的循环化改造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在循环化园区改造中的先导作用,将循环化园区建设同新兴环境服务产业的发展与培育有机结合,引入合同环境服务体系,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绩效审核和园区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等工作,积极开展绿色采购、绿色供应链管理、排污权交易等工作,引入环境保险管理体系。完善减排指标体系、减排监测体系和减排考核体系,建设园区“数字环保”系统,强化环境执法。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和招商选资政策,推进产业结构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方向发展,构建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绿色增长的示范区域。 附件:1.温州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进度表 2.温州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温州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进度表
附件2 温州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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