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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宣传等相关活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和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温州实际,我市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决定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围绕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实际,把防灾减灾工作和新型城镇化理念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注防范各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自觉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事务,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做好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地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深入贯彻学习防灾减灾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常识。 1.着力营造防灾减灾宣传氛围。市应急委、市减灾委拟在世纪广场开展大型广场宣传体验活动;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地做好防灾减灾专题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信息,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各防灾减灾宣教基地也要通过广场宣传、分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开设宣传橱窗、出黑板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2.发挥防灾减灾教育平台作用。要把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各级避灾安置场所作为防灾减灾的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宣传引导,增强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 3.针对重点环节进行安全检查。要结合减灾能力建设活动,加大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一次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安全排查,突出对防汛设施、防洪排涝、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街道(乡镇)、社区备灾减灾情况的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治理责任和措施,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水平。 三、积极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加强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按照新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在6月底之前,完成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和其他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明确救灾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熟悉灾前、灾中、灾后各环节具体内容和流程,做到人人明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2.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市政府5月安全隐患排查月活动,对潜在灾害风险和隐患区域做好排查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疏散演练,让群众了解避灾安置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增强防灾自救意识和能力,确保灾时有序转移;通过演练,完善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切实做到灾害来临时安置有条不紊。 3.深入开展减灾能力建设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进城市防洪排涝、灾害监测预警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救援抢险、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通过宣传、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现场观摩等活动,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和恢复重建能力。 各县(市、区)及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收集开展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并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市减灾委办公室(联系人:杨枫;电话:89985082;传真:89985088;邮箱: 251345285@qq.com)。 附件:2014年“防灾减灾日”广场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2014年“防灾减灾日” 广场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为增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灾害防范能力,根据国家减灾委和省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市应急委、市减灾委决定于5月12日在世纪广场开展“2014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广场体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防灾减灾日”纪念活动,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抗震、消防等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救援救助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通过现场演练和宣传,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主题:城镇化与减灾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5月12日上午9时—12时,在温州市世纪广场南广场举行。 四、主要内容 活动板块1: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承办单位统一搭建帐篷咨询台) (1)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发放; (2)防灾减灾知识有奖竞猜(参加单位自行安排); (3)播放防灾减灾知识影视宣传资料。 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地震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外事办、市科协、市护理学会、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监测中心、市安监局、温州市电力局、市人防办、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温州公安消防局、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鹿城区民政局、龙湾区民政局、瓯海区民政局、温大教育志愿大队。 活动板块2:防灾减灾技能现场演练展示活动 对应内容: (1)市公安局:酒精测试体验。 (2)市民政局:帐篷搭建体验。 (3)市卫生局:急救体验(心肺复苏演示)。 (4)温州公安消防局:使用灭火器、楼层逃生体验等。 (5)护理学会:外伤处理系列演练展示。 (6)科协:倾斜屋(科技馆内)体验 (7)海鹰救援大队:绳索打结体验 (8)苍南1+1志愿小队:逃生自救演示 活动板块3:防灾减灾宣传展板展示 宣传单位提供相关内容,统一制作活动展板 活动板块4:防灾减灾器材设备展示活动 活动地点:锦江路(府东路与府西路之间) 参加单位: (1)市公安消防局:90米登高平台车、墙壁破拆车展示。 (2)市住建委:吊车、应急车展示。 (3)市卫生局:急救车内部展示。 (4)市海洋与渔业局:移动雷达测波监测车展示。 (5)市人防办:民防应急指挥车、防空警报升降车、手摇防空警报器、民防应急包。 (6)市气象局:气象应急指挥车、人工增雨设备展示。 (7)温州电力局:应急抢修车展示。 (8)电信温州分公司:应急通信车展示。 (9)海鹰救援大队:声呐机械收展示 (10)通信保障大队:通讯车展示 (11)摩托艇大队:摩托艇、游艇展示 (12)苍南1+1小队:逃生自救器材展示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应急办 协办单位:温州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减灾委和有关活动单位。 参加人员:社区群众500人;学校学生200人;参加活动工作人员100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充分做好各项活动准备,认真仔细检查每个细节,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2.切实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人员过于集中要引导疏散,发现哄抢物品现象要及时予以制止,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要有效处置。 3.参加“防灾减灾日”宣传知识咨询、现场演练展示和设备展示的单位务必于5月12日上午8时30分前完成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温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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