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4-07314 主题分类: 文体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发明电〔2014〕127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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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温政办发明电〔2014〕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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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05- 08 08: 1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

工作方案

  2014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进入国家暗访考核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卫,掀起全民创卫的高潮,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创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就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和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以媒体加活动、新闻宣传加社会宣传的方式,通过组织策划各种创卫实践活动,让全体市民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创卫,激发创卫热情,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新闻宣传。

  1.进一步加大对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重大活动,以及市领导检查、督办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

  2.加大对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的创卫工作动态,以及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创新经验的宣传力度。

  3.加大宣传我市市容市貌、基础设施、公共场所、“五小行业”、食品安全、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小菜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并对在创卫工作中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4.加大创卫公益广告在黄金时段的免费播放频次。

  (二)社会宣传。

  1.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所辖社区、单位宣传栏和醒目位置加强创卫知识的宣传。尤其要在各大进出口、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要道设置创卫户外公益广告。

  2.加强在临街门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临街宾馆、酒店等餐饮行业单位,市卫生局负责督促临街医卫单位、歌舞厅、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临街大型超市、商场、购物中心等单位,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等单位,温州银监分局负责落实临街各大银行营业网点,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沿街其他各类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文明办负责市区主要道路沿线的创卫道旗宣传,主要道路包括温州大道、瓯海大道、温瑞大道、市府路、锦绣路、学院路、黎明路、人民路、鹿城路、江滨路、望江路、沿江路、会展路、机场大道、翠微路、广化桥路、勤奋路、信河街、解放路、飞霞路、车站大道、惠民路、汤家桥路等,及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温州生态园的主干道。

  3.市交运集团要落实公交车辆车载电视每天播放创卫宣传公益广告,公交站台张贴创卫有关信息和宣传画;市交通运输局要落实城区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屏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并组织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进行一次创卫知识专题培训。

  4.根据创卫不同阶段进行设计,进一步丰富创卫宣传品、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继续组织开展系列创卫社会宣传活动,如创卫文艺专场巡演、创卫公益画比赛、创卫知识竞赛、创卫摄影大赛等,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创卫。

  (三)市民教育。

  1.市教育局要定期开设健康知识教育和爱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文明的专题教育课;经常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成员、影响社会,使市民自觉遵守和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随地便溺、不乱穿马路、不损坏公物)、“六勤”(勤洗澡、勤洗头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手、勤刷牙漱口)、“三主动”(主动宣传城市管理及创卫工作,主动清洁城市环境卫生,主动劝阻制止有损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2.各区(功能区)要组织所辖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组织创卫相关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对我市创卫工作的了解,激发市民爱护环境、美化家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要组织开展创卫为专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退休老人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开展清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进行创卫知识宣传和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电视台、温州网等要统一开辟创卫工作专题专栏,安排专线记者对创卫工作进行动态报道、系列报道、专栏报道、深度报道,每周确保3天以上刊(播)发有关创卫的消息或专题报道。

  2.各区(功能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要按照“围绕主题、形式多样、精心组织、营造氛围”的要求,运用标语、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展板(牌)、电子屏幕等多种宣传载体以及组织宣传队、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宣传创卫知识,积极营造全市上下“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创卫办开展创卫访谈、“创卫城区、部门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与市民进行互动,并通过网上访谈、网友评论、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及时反馈网民对创卫工作的期望、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卫宣传工作任务。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4月至10月为我市迎接国家暗访阶段,要突出宣传创卫工作部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措施等,反映工作、传递压力,推进攻坚、强化整改。10月起要将宣传重点放在创卫工作的成效上,通过对比让市民感受到创卫带来的变化及成效。要结合多种宣传手段分层次进行宣传,务必自始至终保持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随时处于迎检状态。

  (三)强化指导,长效运作。市、区两级宣传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创卫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保障创卫宣教的长效投入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创卫宣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区(功能区)创卫办要对辖区内、各部门各系统要对下辖单位的创卫宣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自查。由市创卫办会同市考绩办督查各区(功能区)、各部门的创卫社会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表:1.2014年温州市创卫宣传“十进”活动任务分解表

        2.温州市创卫宣传工作活动任务分解表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参考内容)

  

附件1

2014温州市创卫宣传“十进”活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

进社区(小区)

1.在大门口等显著位置悬挂创卫标语、小区电子显示屏播放创卫标语;
            2.设置创卫宣传栏、健康知识宣传栏;
            3.在电梯、楼梯口、楼道等位置设置创卫宣传画、禁烟标志;有视频宣传条件的播放创卫宣传片;
            4.在物管办公室通过招贴画、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卫;
            5.在会所、居民活动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通过拉横幅、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营造创卫氛围;
            6.在社区(小区)健身园地、休闲绿化带设置创卫提示语;
            7.邀请健康讲师团成员及创卫志愿者定期开设社区健康讲堂;
            8.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环境大扫除活动;在暑假期间,针对少年儿童开展环卫实践活动。

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2

进学校

1.大、中、小学各班级黑板报开设创卫专栏;
            2.设置创卫宣传栏及健康宣传栏;
            3.通过显示屏、横幅等形式设置创卫标语及创卫知识;
            4通过班会活动等形式播放创卫公益宣传片;
            5.在教室、楼梯等位置设置创卫海报,营造创卫氛围;
            6.在操场、食堂、绿化带、交通道、垃圾桶等位置设置保持环境卫生的提示语或海报。

市教育局、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3

进企业

1.在电子显示屏上播发创卫公益广告、滚动播发创卫标语口号;有视频播放条件的滚动播放创卫宣传片;
            2.在厂房、车间、办公楼张贴创卫宣传标语、禁烟标志、设置固定的健康宣传栏;
            3.在绿化带、交通道、垃圾桶等位置设置保持环境卫生的提示语。

市经信委、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4

进机关

1.在机关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发创卫标语口号;
            2.在接件大厅窗口摆放禁烟标志;
            3.在机关设置固定的创卫及健康宣传栏;
            4.在机关电梯间、楼梯口设置创卫提示语及张贴禁烟标志;
            5.在绿化带、交通道、垃圾桶等位置设置保持环境卫生提示语。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5

进市场(重点是农贸市场)

1.在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创卫标语及健康教育栏;
            2.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创卫标语;
            3.在停车场、车库出入口设置保持环境卫生及禁烟温馨提示语;
            4.有视频播放条件的滚动播放创卫公益宣传片。

市市场监管局、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发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6

进宾馆(酒店)

1.有电子显示屏的播发创卫宣传语及创卫公益宣传片;
            2.在大堂、前台、电梯间、房间设置创卫提示牌及禁烟标识;
            3.酒店服务指南里摆放创卫宣传折页;

市旅游局、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7

进工地

1.在围挡、围墙上通过制作创卫宣传画、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卫,营造氛围;
            2.在出入口设置创卫宣传栏、健康宣传橱窗;

市住建委、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8

进窗口

1.在咨询台、售票窗口、等候区设置创卫宣传标语及禁烟标语;
            2.通过各种电子显示屏播发创卫公益宣传片、创卫提示语;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4.广播定期播报创卫宣传语。

市交运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火车站、火车南站

9

进景区(公园)

1.根据实际情况,在景区醒目位置设置创卫宣传牌、保持环境卫生、禁烟等温馨提示语等;
            2.在售票口、便民亭处张贴创卫宣传海报;
            3.设置健康宣传栏;

市住建委,市旅游局,市城管与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0

进家庭

1.在有线电视开机画面中设置创卫宣传画面和宣传语;
            2.各社区(小区)向辖区家庭发出创卫迎检倡议书;
            3.借助短信平台向辖区个人发送创卫宣传口号及健康宣传知识。

市委宣传部、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备注:健康教育栏设置标准、内容、更新由市卫生局统一负责指导。

附件2

2014年温州市创卫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宣传工作任务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1

1.根据宣传方案,部署市直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2.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做好创卫宣传报道工作。
            3.做好创卫工作的对外宣传,及时向省级媒体提供稿件。

2014.5—2014.12

市委宣传部、市属相关新闻单位

2

1. 在数字电视换频道过程中,设置“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标题作为进入正式的频道前的过渡画面,提高创卫知晓率 。

2014.5—2014.12

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创卫办

2.《温州新闻联播》等媒体开设创卫宣传专栏,不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开设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跟踪报道创卫进度及整改情况。

3

1.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新闻频率、交通频率等黄金时段播出创卫公益广告。
            2.协调温州网及有两家以上纸质媒体刊登创卫公益广告。

2014.5—2014.12

市委宣传部、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创卫办

4

《温州日报》等媒体开设创卫温州专栏,对创卫工作进行深度报道。

2014.5—2014.12

市委宣传部、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创卫办

5

1.在城区主要地段常年设置创卫大型公益广告牌。

2014.5—2014.12

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2.在政府机关办公楼播放LED楼宇广告。

6

举办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竞赛。

2014.6—2014.10

市创卫办

7

1.定期组织市民、社会团体、团员、青年志愿者大扫除活动
            2. 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2014.5—2014.12

市创卫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局

8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学生代表等开展创卫监督团活动。

2014.5—2014.12

市创卫办

9

1.全市各类学校宣传栏都要有创卫、健康宣教的内容。

2014.5—2014.12

市教育局

2.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课堂”活动。

3.举办创卫主题演讲比赛、创卫征文比赛和书画竞赛等。

10

1.在汽车站、候车亭、公交车身布设创卫宣传广告。
            2.在公交车上、旅游车上播放创卫宣传电视片。

2014.5—2014.12

市交运集团

在市区出租车车顶LED电子显示屏上设置创卫宣传口号、公益广告等,全天候滚动宣传;组织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进行一次创卫知识专题培训

2014.5—2014.12

市交通运输局

11

在建筑工地外墙设置创卫内容喷绘广告。

2014.5—2014.12

市住建委

12

全市医疗机构设置创卫宣传栏、健康宣传栏。

2014.5—2014.12

市卫生局

13

每月至少两次利用手机短信向市民群众群发创卫宣传内容。

2014.5—2014.12

浙江移动温州分公司

14

在城市主干线上设置创卫宣传固定道旗:主要在温州大道、瓯海大道、温瑞大道、市府路、锦绣路、学院路、黎明路、人民路、鹿城路、江滨路、望江路、沿江路、会展路、机场大道、翠微路、广化桥路、勤奋路、信河街、解放路、飞霞路、车站大道、惠民路、汤家桥路等等,及瓯海、龙湾、经开区、生态园的主干线上。

2014.4—2014.12

市城管与执法局、文明办、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附件3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参考内容)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建温州美好家园

  卫生城市大家共创,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创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温州是我家,创卫靠大家

  创卫为民,创卫惠民

  美丽温州从随时开始,整洁环境从你我做起

  你我多一份自觉,温州多一份清洁

  规范“五小”行业经营,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温州发展靠大家,创卫更要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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