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号: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2010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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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2010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6月17日至8月30日,对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以下简称“广电集团”)2010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电集团于2010年12月挂牌组建,同时保留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的注册称谓。集团按事业和企业两大板块分设,事业板块包括8个行政部门和5个广播频率、5个电视频道、广电报社、温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等12个业务部门;企业板块包括温州市广播电视发展公司等3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企业,对外投资参股温州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和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广电集团2012年底资产合计113007.50万元,负债合计17104.55万元,净资产合计95902.95万元。2010年至2012年,收入合计108092.60万元,支出合计107739.74万元,结余352.86万元。 审计表明,广电集团能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狠抓业务发展,大力推行技术改造,努力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但审计也发现广电集团在财务管理和广告业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广告收入以实物冲抵不入账、虚造外稿费套现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广告收支未入财务账 1.实物冲抵广告收入未入财务账。2010年至2012年,广电集团以实物冲抵广告收入合计6050016元,其中未入财务账核算5594507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2.广告收入留存于外单位。2010年至2012年,广电集团将应收的平阳育英体校等部分电视广告收入计741470元留存于温州经宏贸易有限公司,直接在该公司发放职工福利661304.50元。 3.广告欠款未在财务账上反映。至审计日,属于2012年度前的已播广告欠款合计21362501.80元,未在财务账上反映,均由各业务部门广告部自行催收。 (二)外稿费、组稿费支出不合规 1.虚造外稿费套取现金。2010年至2012年,广电集团6个业务部门举办的13个栏目以支付外稿费名义虚造、多造人员名册套取现金共计3079597.20元,其中发放职工补贴1511839元。 2.组稿费支出不规范。广电集团各业务部门均存在组稿费支出依据不明确,发放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使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代替客户身份证开具劳务费发票领取组稿费、尚未签订广告合同提前预支组稿费、业务员虚开发票报销现金红包支出等。 (三)利润核算不实 1.少计收入。截至2012年底,广电集团少计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分红等收入29001999.23元。 2.业务部门调节利润。2012年,广电集团4个频率将部分已开播且发票已开具、款项已收的广告收入10052136.98元转移至下年度核算;2个频道通过提前开具发票虚增当年广告收入12746481.84元。 (四)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1.资产报废未经中介评估。2012年3月,广电集团经批准报废专用技术设备一批,账面金额21372231.41元,该批资产未经资产评估及委托中介机构拍卖,由其自行组织招投标进行处置。 2.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资产未入账。2011年7月,广电集团未经政府招投标程序,委托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瓯江先锋频道开播传输设备,并支付2000000元。至审计日,上述设备未列入广电集团固定资产管理。 3.新世纪商务大厦房产权属不清。2012年9月,广电集团购置新世纪商务大厦2幢第4层,已支付首期房款2000万元。该处房产由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契税,并领取房产证。 (五)广告业务管理较为薄弱 1.商业广告播出量超标。各频道平均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超时4.10分钟;各频道平均每年有169天黄金时段广告超时,超时时段平均满档率为119.80%。 2.广告业务数据未平账导致广告款少收、漏收。历年广告财务到款与广告订单匹配金额仅占总到款金额的11%,并造成个别广告款少收、漏收。 3.广告实际履行金额低于监管审批价。2010年至2012年有23笔广告合同实际进款金额与广告监管中心审批金额相比少6659434元。 4.广告已播放而广告业务系统未登记。抽查发现,2010年至2012年各频道共有38份已播广告未在广告业务系统记录,执行金额合计8261249元。 5.广告实际折扣低于规定最低折扣。各频道电视广告折扣低于规定折扣共计689条记录,减免金额合计4993904.93元。 6.医疗广告借公益广告名义推销。2010至2012年,广电集团将医疗广告借公益广告的名义进行推销,并享受公益广告折扣率,共2910笔优惠合计16728387.16元。 (六)对下属企业监管方面的问题 1.温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借用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资金投资证券业务。截至审计日,该证券账户余额33.48元。 2.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给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广电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3.温州市广播电视发展公司对外提供承揽有线电视资质及相关弱电资质,2010至2012年共收取6个挂靠工程管理费计3480236元。 (七)其他问题 1.2012年广电集团的煤气补贴等9项工资福利性支出合计15536840.73元未纳入当年度工资总额内核算,与工效挂钩办法不符。 2.2010年至2012年,广电集团账面反映礼品支出9692071.48元,未计入业务招待费调整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广电集团2006至2007年广告冲抵账外车辆共5辆,均登记在广告协议单位,未列入涉改公车清单。 4.广电报社与北京励广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合作效益不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审计建议广电集团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广告经营、审查、播出管理制度,提高广告业务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重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力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广电集团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集团领导牵头、纪检财务督查、频道频率落实的三级整改队伍,组织各频道频率总监、部主任、制片人、内勤等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一)针对问题,逐项整改。全额补记实物抵顶广告收入633.60万元及以前年度少计收入2900.19万元,逐笔核对广告欠款2136.25万元并分类入账,2012年末结余工资总额1124.50万元全部转入工资储备金管理,补缴企业所得税247.17万元,补增传输设备资产200万元,明晰新世纪商务大厦产权关系,账外车辆统一评估拍卖入账处理。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该集团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涉及规范实物冲抵广告收入、组稿费和外稿费发放、业务招待支出等方面的制度,力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企业运作,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流程再造,健全内控。一方面强化会计监督,重新梳理相关业务,确保实物冲抵广告统一录入系统,并完善实物台账管理,准确核算收入;各类稿费支出由现金发放模式改为网上支付模式,实名制领取,确保支出真实;另一方面强化内审监督,增配专职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审计及内部交叉审计,不定期抽盘现金,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四)优化系统,堵塞漏洞。该集团认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资产的安全和数据的完整。对广告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所有部门广告业务纳入监管,搭建启用ERP管理平台,将节目播出、广告监管、财务核算三大系统予以对接,从根本上堵塞广告经营业务管理上的漏洞,规范广播电视广告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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