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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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和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必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以及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五化战略”,深化“十大举措”,坚持以“六大引领”为主线,以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乡村建设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农村治理方式和公共服务方式转变,加快建成“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的美丽田园和“宜居、宜游、宜业”的美丽乡村,确保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1.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提高粮食单产,完善粮食储备机制,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13万亩、产量86万吨和地方粮食储备36万吨。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健全“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机制,提升建设一批应急型蔬菜、畜禽生产基地,确保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加强“两区”建设管护,严防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和农用地“非农化”,切实提升农业“两区”建设水平。2015年,建成现代农业综合区3个以上、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30个,农业“两区”上图入库率达到100%。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专项经费,深入实施“院地(校)合作” 和种子种苗工程,支持农业企业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办科技研发中心。支持农业电商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电商换市”。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智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领域。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设施增地”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加快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配套服务业,打造5个10亿元产值的农业全产业链集群,全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2.加快时尚农业发展。编制时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挖掘农业生态、养生、休闲和文化等功能,发展休闲、养生、观光、体验型时尚农业产业,促进时尚消费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资本,通过股份、合作、独资等形式参与时尚农业产业发展。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荒废的农田、林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时尚农业产业。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打造一批农事景观、农耕特色与自然山水、乡村风貌融为一体的时尚农业产业基地与项目,促进都市农业发展。筹建农耕文化展示馆和现代农业科技馆。积极培育稻田景观、茶园景观、果园景观、花卉景观、梯田景观等美丽田园品牌,打造10条时尚休闲农业精品线路。 3.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深入实施生态循环农业(优质健康农产品)“一十百”示范工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格局。支持畜禽排泄物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积极推进农牧对接管网等生态循环农业节点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废弃物处理、沼液沼渣处理配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支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积极引导绿色时尚消费。健全农产品溯源系统,建立全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严格实施农产品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重点农产品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力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确保全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全力做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二、创新“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4.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组织。扶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要素参股农民合作组织。深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行动,加快建立农民合作社成员账户,落实盈余返还制度。对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金融机构在评级、授信、用信等方面给予优惠。 5.强化“三位一体”合作功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质量认证、统一商标注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征信用信等,全面强化农民合作组织的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功能。健全合作组织内部生产合作制度,提高农业生产环节的组织化程度。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电子商务、农社对接、代储代销、合同交易、农资连锁、品牌联合等新型产销模式。支持建设生鲜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仓储中心、农产品销售终端等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扩大业务范围和投资经营领域,积极开展信用评级、资金互助、农信担保、保险互助等多种形式的信用合作。2015年培育示范性“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组织30家。 6.健全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强化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拓宽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共性服务试点,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鼓励种养大户、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农民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创办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在有条件的涉农乡镇(街道)建立农业服务超市,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深化农合联组织改革试点,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加入农合联。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与乡镇农合联合署办公机制,开展农合联合作基金试点,强化生产服务、供销服务和信用服务功能。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布局,创建20个区域性“三位一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建成服务功能齐全、联结机制完善、管理运行高效的“三位一体”服务平台。 三、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7.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要求,深入推进农村资产确权赋权活权改革,加快盘活农业农村的各类资产资源。深入实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理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到2015年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变更率要达到95%以上。规范股权收益分配,加快推行按股分红制度,完善按股份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参股组建资产经营治理公司,逐步推动公司化运行。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试点入股建立村级担保基金、农村资金互助会。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8.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整理规范土地承包档案、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登记簿。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管理制度,承包关系发生变化的,及时依法变更承包合同、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应当依法载明夫妻双方为承包方代表、现有家庭成员为权利共有人等情况。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要及时发放到户。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扎实开展农民承包地“确权登记,入册上图”,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2015年“入册上图”村(社)比率要达到60%以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探索开展土地信托服务方式。推进农民宅基地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全面完成。 9.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善市、县、乡三级市场体系,拓展价格评估、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贷款服务等功能,全面推进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体化建设,打通农村资产资源转为资本资金的通道。培育流转交易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林权、水资源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和村集体物业所有权交易政策。在条件成熟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股权交易、抵押、担保及股份有偿退出试点,允许股权在本社范围内流转、继承、赠予、抵(质)押,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和继承权。抓好农民减负工作,促进农村“三资”规范管理,村集体所属动产和不动产交易按规定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农村产权登记、评估、抵(质)押、交易和处置办法,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市场监管。 10.深化农村金融配套改革。以农民合作社为重点,积极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扶贫资金互助会、合作社信用部、融资担保体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015年,规范提升农村资金互助组织50家,新发展扶贫资金互助组织30家。完善农村资金互助会非现场监管系统,落实风险储备资金。农村资金互助会由县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并监管。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行业协会。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收取的占用费参照当地农村信用社标准执行,收取的担保费不高于政策性担保公司的1.5倍。扩大农村抵(质)押担保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已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可作为抵押物,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丰富农村保险产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定损机构,建立对保险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互助组织试点。 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1.深入推进农村“五水共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和扩面改造村1596个。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农业水环境治理,突出抓好畜牧业规模猪场设施改造和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778个。深入开展“两河”治理,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实现河道保洁网格化、全覆盖,切实巩固垃圾河整治成果。全力开展黑臭河治理攻坚,基本完成471条黑臭河整治和提升,基本消灭城区内238条黑臭河、15个劣五类水质断面。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流域和四大平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实施农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切实抓好以珊溪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全市7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城乡饮水安全。推进水乡文化、生态河道和滨水公园建设,全面完成3年500座滨水公园行动计划,完成生态河道治理200公里,配套建成150公里亲水绿道。 12.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推进“靓丽县城”建设,抓好龙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支持瓯海、永嘉、泰顺、苍南等地开展全省首批特色小镇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市级特色小镇、时尚小镇。深化“千百工程”建设,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品村。2015年,全市建成美丽乡村精品线10条、精品村100个。优化村庄布局,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引导农村人口集聚。启动“浙派民居”改造,深化“百村千处”工程建设,完善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机制,加快推进特色建筑的修复与置换,挖掘古村落中的传统农事节庆、民间艺术、手工绝活、农耕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2015年,完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30个村、100处。 13.健全生态保护机制。落实“812”土地整治任务,深入实施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在不适合农业生产的山坡垦造耕地,所补耕地必须达到占用耕地相当的质量标准。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耕地污染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公益林保护补偿受益面,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严守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建立健全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深入实施海洋生态行动计划,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进全国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一打三整治”,探索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修复振兴“浙南鱼仓”。扎实推进近岸海域的污染整治。完善渔业资源环境保护机制,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积极规划筹建温州龙湾海洋公园、乐清中心海洋公园和苍南县红树林海洋公园。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低收入农民增收步伐 14.大力推进异地搬迁。以高山远山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重点水库库区等群众为主要搬迁对象,建设一批主要布局在县城、中心镇有二、三产业支撑的异地搬迁示范项目。扎实开展文泰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极灾区、灾区重建对象采取异地迁建、本地重建等方式开展避灾建设。推广自然村整体搬迁、公寓式集中安置、公司化运行管理等搬迁安置方式,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各地要优先保证异地搬迁小区建设用地需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异地搬迁小区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重点支持搬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新启动25个村整村规模搬迁,完成20个村整村规模搬迁和7000人以上异地搬迁集聚。 15.完善支持帮扶机制。强化农村指导员对扶贫重点村的指导,市级农村指导员30%以上下派到扶贫重点村;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确保每个低收入农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信贷投放。支持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探索等级管理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县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组建。转变结对帮扶方式,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16.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西部生态产业带发展规划,优化山区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休闲产业,推进生态养生、生态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构建山区特色的新型生态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山海协作示范区,进一步整合扶持山区发展的各项资金,鼓励和支持市外温商回归、吸引央企和跨国公司到山区投资建设。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探索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新模式,科学合理开发低丘缓坡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特色产业,打造一批效益农业示范村、来料加工专业村、乡村旅游特色村。 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7.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乡镇、功能区和社区体制机制,完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缩小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试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健康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力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农村下沉,推行城乡教师、医生一体化管理和定期交流制度。落实减免低收入农户子女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政策。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新型职业农业培育。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气象公共服务覆盖面。 18.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已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转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和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和消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差异,加快推进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19.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居住证制度,实施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子女的就业、就学、就医等问题。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 七、深入推进农村“精神家园”建设,切实提高乡村精神文明水平 20.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好故事传播工程,发挥市民宣讲团作用,组织开展“小故事大道理”万场宣讲活动,创作、发现、传播一批切口小、蕴含大道理的好故事。实施好作品推广工程,创作、推广一批贴近主题、群众喜爱、易于传播的文艺作品和公益广告。实施好传统弘扬工程,大力弘扬具有温州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温州人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实施好家风培育工程,深入开展“传家训树家风”系列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实施好人物帮扶工程,完善先进典型帮扶机制,跟踪解决先进典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 21.深化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积极推动“教育教化、乡风乡愁、礼节礼仪、文化文明”进礼堂,组织开展“说家训”、“唱村歌”、“上村晚”、“展礼仪”等系列活动,认真落实总干事驻堂制、文化大使联系制、每月礼事日制等制度,开展“星期日”活动,实现文化礼堂“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天天有人气”。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50家。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加强“五有”(有阵地、有专人、有经费、有专人、有队伍)文化中心建设,加强市民艺术团队伍建设,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书下乡、送展览下乡等“四送”活动,扶持培育千名基层文化骨干和一批文艺团队,进一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22.深化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四时八节”等传统节庆,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温州传统文化。依托“道德讲堂”等道德教育平台,深入开展文明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最美温州人”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典型宣传引导,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干部等活动。继续推进文明街道、文明村镇等文明细胞建设,深化乡风评议、“双千结对共建文明”等活动,提升农村文明水平。 八、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3.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账乡代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三会五步”工作法,落实村(居)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村(居)干部每年分别向乡镇(街道)和本村(居)党员群众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积极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4.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为要求,深入实施“红色细胞工程”,优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探索“组团”走访模式。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组织制度和党内关爱帮扶制度。推进智慧民情处置平台建设,实现县域“民情E通”层层通。深化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实施分类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努力形成一批基层党组织示范群和党员先锋群。建立整顿软弱落后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按照5-10%的比例,继续排摸确定新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集中整顿对象,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进行整治。坚持“考核排名+末位核查+约谈通报”制度,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 25.狠抓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建设,深入开展优秀乡村干部学习宣传活动。下大气力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把政治强、事业心强、能力强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鼓励党政机关退休党员领导干部、“退二线”领导干部回村任职,积极拓宽选人渠道,制定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注意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招考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26.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财政支持和经费补助机制,推动基层基础保障由基准线向发展线迈进。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活动阵地、村干部报酬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四项保障”,确保基层党建经费财政预算要有增长、每项都有账可查。加快村民中心建设,通过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措施,力争在2015年底前建成541个(计划任务的60%)村民中心、70%的行政村完成标识安装工作。全面解决无活动场所村(居)、面积不达标村(居)的活动场所问题,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现代都市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指导员作用,深化细化各项工作部署,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大“三农”投入,把“三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先保障“三农”财政投入。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要不断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把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要强化考绩考核,进一步细化各项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基层改革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2015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2015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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