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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5- 03- 25 14: 0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温州市府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http://wzmsa.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907791,传真:0577-88907790)。

  一、基本概况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专门制定了《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拓展范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了通过公开栏、信息简报等形式实行公开外,还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对“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进行全面改版,对公开事项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并且开设了“温州质监”政务微博,对质监动态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对组织机构代码申请登记、变更及注销等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知晓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在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市质监局栏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量为740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活动。重点公开了全市质监系统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等信息。

  2.机构信息。及时公开领导成员的变动以及部门自身建设有关信息。

  3.政策法规。公布质监工作开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包括质量法规、食品安全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4、行政许可。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信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等。

  5、人事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任免、公选公标、公务员考核以及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wenzhou.gov.cn/col/col1229424705/index.html

  2、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http://wzmsa.we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主页(链接到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市质监局网站)

  3、新闻媒体。通过《中国质量报》、《浙江日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广播、电视以及“温州质监”政务微博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形式为信函申请,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对该起申请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

  2.2014年我局未发生对申请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及减免的有关规定, 2012年没有产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项目设置还不合理,内容还不够全面,而且人员职责还需进一步到位,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1.狠抓学习培训。组织各下属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2.丰富公开内容。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明确人员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4.加强督促检查。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 市质监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4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7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填报人:方志成     联系电话: 8890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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