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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6号公告: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5- 04- 08 10: 1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审计局 字体:[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3月4日至4月18日,对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2011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交投集团为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等,下属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高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市交投集团2011年至2013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20723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529万元,利润总额60213万元,净利润51327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止资产合计1614503万元,负债合计93509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9411万元。

  审计表明,市交投集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组织实施甬台温复线温州段、绕城西南线等五大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任务,2011年至2013年共完成投资任务59.19亿元。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出台《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67项,并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但审计也发现,市交投集团在津补贴及福利发放、下属单位资产监管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二级企业整合重组不到位。至2013年末,温州昆仑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温州高速公路养护中心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划入市交投集团;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机场路通行费征收管理站、温州机场大道综合管理处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尚未进行清算注销。

  (二)津补贴、福利等发放不规范。一是2013年市交投集团及下属单位工资总额之外发放全体员工超市购物卡、移动充值卡、书卡、实物等福利2684567.17元,其中,集团负责人在国家规定薪酬之外领取的福利合计159451元。二是2012年至2013年,市交投集团本级在享受车改补贴的同时,发放全体员工汽油卡1081800元,其中:职工福利费中列支998800元、工会中列支83000元。

  (三)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着手购置办公房。2012年5月、12月,市交投集团与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市交投集团拟购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尚品商务楼7-13层作为集团办公用房。市交投集团在2013年9月前已足额支付购房款给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购房款不计利息。至审计日,拟购置办公房尚未经有关部门核准。

  (四)公务车管理有待规范。至审计日,市交投集团保留公务用车12辆,其中:诸永高速项目指挥部使用2辆、相关单位借用3辆、市交投集团及下属单位正在使用6辆、已报废1辆。同时,市交投集团下属4家单位借用省设计院、武汉设计院、中交一分局等单位10辆车作为工作使用。

  (五)对下属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一是2011年至2013年,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3年期间未动用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有720万元,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二是2013年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出租7处房产2309平方米,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租。

  此外,审计还发现市交投集团存在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到位,项目工程进展缓慢,绕城高速北线未办理竣工决算,部分往来账户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审计建议市交投集团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行为,关注投入产出,促进高速公路投资效益提升;加强高速公路投融资管理,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加强工资总额管理,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职工福利费使用,及时清理长期往来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后,市交投集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截至2014年9月底,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二级企业整合重组不到位问题。温州昆仑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温州高速公路养护中心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于2014年6月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机场路项目三家单位尚未清算注销问题,经市交投集团2014年8月党委、经理班子工作例会研究,决定由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公司对机场路资产代为管理,待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进行事业单位改制并完成改制与相关人员处置后,再进行清算注销。

  (二)关于津补贴、福利等违规发放问题。市交投集团董事长和经营班子高度重视,已收回应清退的福利和汽油卡,并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规范福利、津补贴发放的通知》(温交投〔2014〕13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福利费,严禁违规发放有价证券或现金。

  (三)关于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着手购置办公房问题。市交投集团于2014年6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租赁形式暂时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原购房款作为暂借款予以计息,并于2014年6月20日收回暂借款3500万元,7月1日对剩余2亿元资金重新签订了借款协议。

  (四)关于公务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交投集团保留7台公务车辆待购置生产经营性用车到位后再车改;无法进行车改的5辆公务车,其中外借2辆车已处理,其余3辆车将继续保持与相关单位衔接沟通,争取早日解决。集团下属单位借用其他单位作为工作使用的10辆车已全部归还给原单位。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高速投资公司于2014年6月前将3年间未动用的银行存款720万元转入交行车站大道支行等账户,同时已核销相关账户。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公司已对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出租的7处房产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