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6-0085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药管理
文 号: 温政办〔2016〕112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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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6- 10- 28 09: 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推进温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是实施“健康温州”战略、推进全市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0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成为我市健康产业发展、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争取培育建成以中医药为载体的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不少于5个,努力建成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5个左右, 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5至10个,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趋向完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夯实以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强化市级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市本级重点建设2所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三级甲等大型中医院和国家级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乐清市、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中医院要加快落实整体搬迁或扩建工程,到2020年各县(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实现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0.55张。鼓励设立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建设一批康复、中医妇科等中医专科医院。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0年争取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5家。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员和设备配置,到2020年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2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鼓励县(市、区)创建或复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到2020年争取6-8个县(市、区)申报创建或复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我市申报创建全国地市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打好基础。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制订我市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十三五”发展规划时预留空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中医专科医院和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探索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推进市、县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鼓励探索中医医疗集团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

(二)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1.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企业开发以经络理论为基础的中医养生保健器械产品和以中药材为基础的保健食品、药膳产品,做大做强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市场。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产品的规范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依托中医药资源,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鼓励集团化发展和连锁性经营。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全市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约10家治未病中心,积极规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治未病等相关保险产品及服务。

2.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护理院、疗养院,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面向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鼓励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试点,鼓励探索使用移动终端、穿戴式智能终端等信息设备优化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社区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3.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探索开展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试点。

(三)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发挥我市中医药相关学会、研究所等职能,积极开展永嘉医派、民俗医药文化研究,挖掘我市历代中医药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总结当代名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鼓励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探索和强化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师承教育。

2.繁荣发展永嘉医派文化。整体迁建温州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加强瑞安利济医学堂等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和传统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积极组织传统医药项目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到2020年底前新增申报20个以上中医药市级项目。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作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特色课程。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举办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永嘉医派”文化为重点,打造具有温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到2020年底前争取申报创成瑞安市利济医学堂等约10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整合我市中医药行业力量,特别是“永嘉医派”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注重发挥文成县、永嘉县等“长寿之乡”优势,统筹规划“永嘉医派”文化、中医药基地、养生养老等中医药特色旅游业态,努力打造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

4.推进以中医药为载体的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建设。积极打造鹿城区南塘街、苍南县灵溪药材市场、乐清石斛种植基地、瑞安温郁金种植基地、平阳栀子种植基地等中医养生、医疗、康复、养老服务和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流通等产业相融合的中医药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

(四)扎实推进中药及中医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

1.加强温州名优传统品牌建设。以我市道地药材的深度开发、传统名优中成药开发为重点,支持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生产企业发展,做大做强石斛、温郁金、栀子、山药、金银花、薏苡、白术等药食同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 形成我市特色中药材研发培育、种植养殖、加工生产、市场推广产业链。重点支持纳入《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培育名录的7个县(市)中药材产区发展,推进我市大宗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 大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 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优质道地药材品种及其种子种苗种植基地项目,积极参与培育遴选新“浙八味”、新“温四味”,争取至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推进企业主动实施GAP,保障中药材质量。突出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培育一批名优大品种研究开发、深度加工及市场推广,鼓励开展“公司+农户”、“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形成我市中药种植产业联盟。鼓励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等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中药种植、生产、流通等领域合作,加强对我市道地药材选种、育种、栽培、药用和营养成分、防病治病、保健功效等技术研究。

2.扶持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利用市级以上名中医及医疗机构内使用30年以上的处方开发一批中药制剂,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协定处方临床资料总结和医疗机构制剂文号申报。指导医疗机构制剂室提高规范意识,推动疗效确切、患者认可、临床急需、市场供应空缺的中药制剂申报注册、调剂使用。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申报设立制剂室,鼓励具有文号的特色中药制剂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制剂研究和成果转化。

3.发展中医医疗器械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器械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器械研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器械产品和技术。鼓励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和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以浙南产业集聚区食品制药机械工业园区和龙湾区、瑞安市、苍南县现有食品制药机械制造企业为基础,充分发挥省级及以上产业基地优势,加快实施产业“机器换人”,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研制适应现代生命健康产业需求的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高效节能的全自动成套中药制药装备。继续保持全国食药机械行业的龙头地位,争取打造全国食药机械行业总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信息产业。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加快中医药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持中医药机构与信息技术企业、通信和网络运营商等开展合作,支持“互联网+中医药”O2O电子商务服务新型业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积极研发中医药服务固定终端、移动终端、穿戴式和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力争孵化若干个中医药健康信息创新项目。

(五)鼓励发展海外中医药服务。积极助推海内外温州人互动发展,充分发挥温商经济网、信息网和人际网优势,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在境外开办中医机构或连锁诊所。支持海外留学生来温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促进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努力培育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扶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规定,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市场准入、规划布局、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定各县(市、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具体方案或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推进落实。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引进中医药高端技术人才。支持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设置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管理师、按摩师、康复理疗师、公共营养师等。整合我市高职院校资源,培养基层适用性中医人才。落实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试点。

(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强中医药理论创新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应用,推进中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积极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示范企业。

(五)严格行业监管。落实中医药相关统计制度。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管理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六段功、八段锦、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 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附件:温州市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任务分解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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