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6-0133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文 号: 温政办〔2016〕134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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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2- 29 09: 1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办发〔2016〕10号)和《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实现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66%,不仅高于浙江省8.21%的平均水平,也超额完成我市科普“十二五”规划目标(8%)。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教育培训与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然而,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杭州(10.04%)、宁波(10.42%)、苏州(11%)等城市相比仍有一些差距,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很好地满足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和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需要。面向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普工作相对较薄弱(2015年,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群体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分别为3.7%和8.3%),青少年科技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普投入机制不足,科普经费投入不足,科普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不够,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发展协调有序、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等目标,均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的科学素质。因此,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建立高素质创新大军,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助力我市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总体目标:到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以上,居于全国同等地区前列。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突出科技发展和社会民生等主题,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创新精神,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的均衡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农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3.7%提高到8%以上、城镇劳动者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8.3%提高到13%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17%提高到21%以上。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科普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科技传播手段与形式日益丰富,科普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到2020年,全市有5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拥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0家以上,实现所有下属行政区主流媒体科普类栏目全覆盖。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协同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从小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以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为载体,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活动内容,丰富形式与载体,搭建和完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

  ——树立互联网思维,推动数字化校园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为农村青少年尤其是女童、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均衡发展。

  措施:

  ——强化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幼儿的科学兴趣。

  ——推进中小学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整合国家、地方、校本课程,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学校课程体系,构建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艺术家、小气象家、小工程师、小营养师、小理财师等八大类课程群,增强课程的多样化和可选择性。推动中小学创客教育开展,鼓励学校根据办学特点设计课程,开展师生创客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的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广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技嘉年华等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科学健身运动等知识。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机器人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加强网络科技体验,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引入学习情景识别与环境感知、校园移动互联、学习分析等技术,优化教学和管理过程、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应用系统(平台),形成覆盖全市中小学的教育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大学、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社科联、团市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农业现代化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普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循环、农产品安全、法治农村等知识与观念。

  ——开展农业科技教育与培训,实施“千万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风尚,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结合农村和农民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实用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加大对偏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教育普及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老年群体、妇女及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围绕科学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函大、农民学院、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开展新型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能、气象防灾减灾等教育培训,大力宣传绿色农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到202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具备农民技术职称总数达到6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达到1万人。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科普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农产品安全、绿色殡葬等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思想理念,反对封建迷信与邪教,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每年举办各类科普活动200场次,受众50万人次。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将科普设施与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建设相结合,纳入村镇文化设施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完善科普惠农服务体系。继续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到2020年,全市有5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获得全国“科普惠农”项目15个以上,新增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2个、科普示范乡(镇)12个、科普示范村50个。

  (牵头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气象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认真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

  ——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措施:

  ——实施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继续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巾帼建功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培育现代工匠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作用,开展各类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深入推进“瓯越工匠”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安全生产和创新创业等培训,大力培养适应地方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十三五”期间,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9万人,建成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150家。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高级研修、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技术攻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跨行业、跨学科学术研讨与技术交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十三五”期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0万人次。

  ——开展经常性职业科技教育活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通过企业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现代科技知识、科学生活知识的宣传;利用企业科研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企业科普场馆。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院士专家企业行”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作用。深化实施“名师名家”工程和行业“首席技师”评选制度。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科普宣传。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发挥企业、社会团体、科普场馆、中小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举办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应急避险等主题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气象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科学治理的能力,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的专题培训。

  ——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考评的全过程。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网络学院等培训教育中,增加科学发展、科学思想、科学素质等理论知识。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群众性科普活动,自觉学习科技知识,在公民素质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措施: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部署要求,把公民科学素质、防灾减灾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的教学计划,把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创新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创新理念与创新思维。

  ——丰富学习渠道和载体。围绕我市“三大转型”与“三个城市”建设,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五水共治等专题讲座。每年举办高层次科技科普报告会、讲座10场以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技场馆、科研院所、企业生产一线考察调研,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视野。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知识的学习。

  ——开展公务员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在线辅导,促进公务员心理健康水平与心理素质提升。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气象局、市科协、市心理学会)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工程。

  任务: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科技教育与培训水平。

  ——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将科学素质能力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将培训学时纳入科学教师年度考核,到2020年实现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全员培训600人次。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及时更新和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和运用,有步骤地推进气象科普教育读本进课堂。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实践研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及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积极办好我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等工作。

  ——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提高科技教育水平。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科技教育相关专题研究。

  ——面向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中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实施心理体检、应对心理压力技能培训等。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线心理问题解答及远程视频会诊等,探索心理健康服务“互联网+”模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办〈农业局〉、温州大学、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市心理学会)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适应城镇化发展要求,着力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普及绿色低碳、科学生活等知识,提升应用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引导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大力提升城市社区文化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继续推进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全国、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建设,促进城镇社区科普能力提升。大力推进新居民科学素质提升。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五水共治、智慧城市、食品安全、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活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群体开展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的知识宣传。

  ——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示范社区建设,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建立和完善社区公共科普设施,推动建设社区科普馆、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拓展和发挥社区科普功能。到2020年,争取国家科普益民项目10个以上,到2020年建成全国、省级科普示范社区50家。

  ——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台风、泥石流、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专家参与灾后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受灾群体心理影响,稳定公众情绪,服务抗灾抢险救援工作。开展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危机事件的心理援助。开展残疾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评估及心理服务。

  ——推动形成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服务,发挥辖区所在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部队、科技社团等作用,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提高科普服务水平。动员科学教师、医务工作者、企业科技人员、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校大学生等参与社区科普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科普事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协,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温州城市大学、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心理学会)

  (七)实施科技文化传播支撑工程。

  任务: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科技传播理念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机制的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做好需求跟踪分析。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努力实现科学知识在网上流行。

  ——加大对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资源、人才聚集科技传播方向,进一步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措施:

  ——强化科技文化传播能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主渠道作用,做好科技热点、科技前沿、科技人物的宣传报道。办好电视科教类频道,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频次,丰富科技传播内容。到2020年,实现所有下属行政区主流媒体科普类栏目全覆盖。

  ——树立“互联网+”科普理念,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打造科技文化传播新格局。通过“科普中国”服务云、“V视快递”、“科普e站”、“科学+”及“温州科普”等网络与移动传播平台,逐步打通与上级共享资源的信息通道,实现信息汇聚、数据分析和科普应用服务。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大力推动科技成果普及、科学健康生活、科技人文融合等选题。培育科普创作人才,鼓励科幻作品和科普动漫、视频、游戏、虚拟现实等创作。支持举办科普摄影、科普漫画、科普征文、科普话剧、科幻画等比赛和表演。

  ——促进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范围。鼓励建立科技类展品、产品研发机构,增强科普产业的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在国家科技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要求,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搭建创客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扶持科普出版、科普展品、科普旅游、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会展等产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加强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借鉴和引进优质科普资源。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农办〈农业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温州大学、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市科协)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求。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广泛运用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推进虚拟科技场馆、网络科技馆等建设。

  ——引进市场机制,推动科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县(市、区)要有1家满足科普需求的科普活动中心。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发达县(市、区)规划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

  ——创新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以市级科技馆为主体,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等为辅助,县级科普活动中心、社区科普馆、企业科技展示馆等为补充,形成遍及全市、服务基层的科技馆体系。充分发挥自然博物馆、专业性科技馆等作用,延伸科技展教功能。依托农村、社区、企业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技场馆。支持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面向公众的专题科技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面向公众的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等专题科技馆。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依托各行业现有资源,建设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引导各类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植物园、文化遗产、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等,展示自然科学知识、科学原理、技术进步等,增强科普教育功能。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科技陈列室等。到2020年,拥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0家以上。

  ——完善科普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等,提高科技类场馆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市县科技场馆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联动,共同举办科技活动,丰富科技教育传播和科学普及的渠道。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温州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科学传播团队。

  ——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究,推动制定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传播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以科技专家和媒体从业人员为主体的科技传播团队。加强多种形式的科技宣传员队伍,在中小学校、科技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科技辅导员队伍;动员农村科普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社会团体与企事业专门人才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到2020年,全市拥有科普从业人员达2500人。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和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注册科普志愿者达1万人。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农业局〉、市卫计委、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安监局、市林业局、温州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纲要》实施工作。继续坚持党委、政府联合召开实施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重点任务的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创新驱动的重要社会基础工作,纳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和任务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市《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纲要》实施的日常工作。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分析《纲要》实施情况,开展培训交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与做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组织成员单位举办或联合举办重点活动,共同推动《纲要》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把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长效机制。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年度科普统计工作,为《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围绕《纲要》实施工作主题,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对在《纲要》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事迹。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规定,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相关政策。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所需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绩效考评。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四)进度安排。

  ——全面启动。2016年,制定温州市“十三五”《纲要》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完善工作机制,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我市“十三五”《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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