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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等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和技术,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应用绩效、夯实基础平台、强化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府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努力实现“十三五”智慧政务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推动更多事项纳入“一张网”运行 (一)深化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比对规范工作,确保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与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一致,审批业务系统上的事项设置与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一致,对外公布的事项办理指南信息(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联系方式等)与实际审批程序一致。各部门自建的审批业务系统要尽快进行改造,与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办件库的对接,切实解决审批窗口二次录入问题。(牵头落实:市审管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事项以及有关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办事指南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统一平台办理和监管。(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清理规范证明类事项。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需要公众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够根据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证明的、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或内部程序进行核验的证明性材料,原则上一律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开证明事项,明确证明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规范、开具单位、使用单位、用途等,并向社会公布。证明类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统一平台办理和监管。(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按照全省试点有关要求,加快实施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系统,实现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实时监察,结果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与自由裁量权行使。(牵头落实: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体系。总结推广2015年各项试点经验,将更多的便民服务应用叠加到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真正让群众体会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1.推行“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对证照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凡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事项以及大部分证照的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要在业务流程创新的基础上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结果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审管办,各县〈市、区〉政府) 2.推行“网上开证明”。在政务服务网上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开证明”系统,让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提交证明申请,并直接上网打印有关单位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也可以通过快递送达纸质证明),证明使用单位可以上网查询验证,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3.推行“网上缴费”。 推广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打通支付宝、银联等便捷支付渠道,实现各类教育收费、考试考务费、证照工本费及各区人行道违停罚款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网上缴纳。(牵头落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行“移动政务”。 按照全省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交通、社保、医疗、教育、就业、市民卡等领域推出一批贴近百姓生活的便民移动互联网应用,并集成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积极探索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公共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 5.推行“多级联动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工作,结合基层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市、县部门的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实现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联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牵头落实:市审管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参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架构,进一步完善市县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撑体系。 1.推进政务云应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分步整合已建分散的部门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 2.推进网络整合。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备网建设,在合理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加快部门专网业务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加快建设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的视联网,推进视频数据资源整合。(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云平台的信息安全审计和监控,开展政务服务网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研究建立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解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利用全省统一的用户认证体系,推进网上电子身份认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 三、着力推进政府大数据应用 (一)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梳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明确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基于政务服务网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系统,研究制定数据分类、采集、交换、共享等标准,为政务数据资源汇聚、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平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在政务云上架构大数据存储、分析和处理系统。建立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社会化利用。(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三大基础数据库。在现有基础上,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基础信息库,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在政务云平台上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共享服务。以基础数据库为基准,通过交叉校验,有效提高各部门信息系统中人口、法人、地名等重要标识性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为全面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展大数据应用打下良好基础。(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测绘局〉) (三)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1.行政流程优化再造大数据示范项目。依托政务服务网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和校验核对,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办件库、电子证照库、文书库,促进办事部门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流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审管办) 2.信用信息服务示范项目。结合国家信用城市试点建设要求,按照统一信用代码、统一数据库、统一共享交换体系、统一公示发布系统、统一目录和标准体系的要求,实现对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统一归集和交换共享,为政府监管、企业经营、居民办事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牵头落实:市发改委、市人行) 3.投资项目在线监管示范项目。依托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市县一体化、跨部门联动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大数据库,基于数据共享实现全市投资项目的统一代码、联合审批、依法监管和统计分析,并与国家、省级监管平台无缝对接。(牵头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审管办) 4.防汛抗台大数据示范项目。整合气象、水利、地质、城管与执法、民政、旅游、交通、港口、海洋、环保、通信等部门的监测预警数据、图像视频资源等,依托政务云的强大计算能力,为政府应急指挥提供及时、全面、直观的辅助决策服务。(牵头落实:市防汛办) 5.交通服务大数据示范项目。整合相关部门的道路路网、交通公共设施、交通运输数据及图像视频资源,结合交通人流出行信息,研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辅助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交通设施布局,发布综合交通出行信息。(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河流水文水质大数据示范项目。整合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河流水文、污水管道、沿河餐饮企业、沿海村庄和居民区、沿河雨水排放口、降雨量等数据,综合分析河流污染物源头,预测污染趋势,为城市规划、污染治理提供决策依据。(牵头落实:市环保局) 7.智慧海洋大数据示范项目。综合商船渔船定位、海洋经济、水产养殖、水文、海洋气象、海洋环境、视频监控等信息,为渔业资源预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海洋防灾减灾等提供决策依据。(牵头落实: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将政务服务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考绩范围,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实行日常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优势,研究建立有利于政务服务网可持续建设运行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工作力量。 (二)加强项目统筹。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统筹安排机制,以电子政务项目预审和财政资金管控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基础设施向政务云平台集中、数据资源向大数据中心归集、信息系统向政务服务网融合。探索建立市、县一体化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切实避免重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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