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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号公告:温州市招商局(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6- 09- 15 11: 0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审计局 字体:[ ]

(二O一六年九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于2016年2月24日至3月31日,对温州市招商局(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局(市经合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市经合办)是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5年市招商局(市经合办)可用预算指标合计2030.15万元,实际执行数1817.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52%。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招商局(市经合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招商引资、商会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预算执行、经费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经费预算执行不严格。2015年度有三个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于70%;出国经费因费用按人数平摊结算,超出预算审核数1.43 万元。

  (二)个别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经抽查2015年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个别专项经费中有3.79万元未专款专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市招商局(市经合办)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出国经费;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招商局(市经合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加以整改。一是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渠道使用资金。三是加强预算硬约束,按照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数严格控制出国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