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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8号公告:温州市总工会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6- 09- 21 15: 1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审计局 字体:[ ]

温州市总工会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O一六年九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4月27日,对温州市总工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州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下属4个预算拨款单位。市总工会及其下属单位财政供养编制总数为120名,实有人员90名,离退休人员42名。

  2015年,市总工会当年预算指标可用数1716.41万元,指标支出1677.30万元,预算执行率97.72%;温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当年预算指标可用数205.84万元,指标支出202.23万元,预算执行率98.25%;温州市工人文化宫当年预算指标可用数1403.45万元,指标支出1250.06万元,预算执行率89.0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温州市工人文化宫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和没收招投标保证金21万元。审计期间,温州市工人文化宫已全部收回上述资金。二是温州市工人文化宫部分房屋使用权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2015年市总工会工会经费采购服务或物品存在没有按规定进行采购的情况,合计金额185.22万元。四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分散采购。

  (二)困难职工信息核查机制不完善。审计发现,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登记在案的困难职工家庭中,部分职工存在拥有1辆以上轿车、 2套以上房产,本人或家庭成员经营企业、公司或在企业、公司里担任重要职务或拥有公司股份等情况。

  (三)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房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审计发现,市总工会共有36853.49平方米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未登记入账。二是部分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三是部分资产未有效使用。截至2015年底,市总工会本级及部分下属单位因施工进度缓慢、市场原因等导致多年未有效利用的空置房产面积合计6603.27平方米。

  (四)个别奖励资金滞留在县(市、区)总工会账户。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个别县(市、区)总工会未及时将2015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奖励资金发放到相关企业工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总工会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完善房产出租及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核实困难职工信息,严格档案登记以发挥帮扶资金实效。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及审计报告送达后,市总工会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并落实整改。一是强化招投标管理,审计期间并收回保证金21万元,同时制定和完善招投标和采购办法,加强招投标内部监督。二是全面排查建档困难职工信息,清退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完善申报和认定制度,把好准入关。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登记管理,并优化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四是查漏补缺,加强监管,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市总工会制定完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经济认定暂行办法》,并从制度上对加强招投标管理、房产出租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