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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7年温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温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2017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浙信用办〔20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要点。 一、全面建成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信息目录、统一交换共享机制、统一公开公示发布的要求,全面完成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各县(市、区)子平台和部门信用专项应用开发,推进信用大数据应用开发、线上线下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展示中心建设。修订形成《温州市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17版)》,扎实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继续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在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领域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目录清单,重点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核准、财政资金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及评先评优等方面强化应用,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和评先评优、财政性资金补助等的重要条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在电子办公、业务管理等系统中嵌入信用信息查询模块,充分应用信用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继续推进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化工作,实现存量证照转化率达100%;按照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要求,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个体工商户新旧代码映射关系,实现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化率达100%,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信用温州”网站上统一公示市场主体新旧码映射关系和新注册的各类法人、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信息。 (二)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信用承诺清单,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事中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建立事中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制定信用分类监管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将相关监管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四)建立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对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实施联合奖惩的制度和措施,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联合奖惩机制,制定信用联合奖惩清单。深化诚信制度化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守信“红名单”制度,编制全市统一的“红黑名单”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扎实推进信用建设六大工程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程。依托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记录,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日双公示工作;建立政府诚信评价办法,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推进机制;探索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二)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程。以推动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为抓手,推进关键领域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规范个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使用,建立个人诚信评价办法,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社会化查询服务,探索建设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程。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和公开,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作用,加强第三方大数据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主体信用评价制度,推动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四)推进信用示范建设工程。以“百佳诚信企业”“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管理先进企业”等评选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诚信企业培育工作;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评定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在食品安全、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建设,创新发展“信用+金改”监管模式;指导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继续推进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瓯海区、瑞安市和平阳县申报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县创建。 (五)推进信用人才培养工程。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培训班,组织召开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平台应用培训会,提升信用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信用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组织企业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各市场主体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培育企业信用文化。 (六)推进诚信文化宣教工程。建立诚信文化宣传常态化和长效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8·8诚信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编写公务员诚信读本、诚信教育读本、信用知识读本,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课程,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向社会公众普及信用知识。 附件:温州市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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