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7-019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17〕20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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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7- 05- 26 09: 1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省的意见》(浙政发〔2014〕35号)、《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22号)和《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紧密结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化统筹,优化管理。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有关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作用,探索机制创新,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具有温州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2.政府主导,市场自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既维护标准的公共属性,制定符合规定的标准,保障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供给,推动治理体系标准化;又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大力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3.融合创新,引领转型。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汇聚市场创新要素,加强标准化与各类业态的互促互融,最大程度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促进我市产业迈向中高端。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强化标准引领和规范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的导向和保障作用,运用试点手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示范、可推广的“标准化+”重要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培育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5个以上,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个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000项以上,团体标准(联盟标准)9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66%以上。到2020年,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温州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全覆盖。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标准化在创业创新、提质增效、社会服务、制度供给、开放融合等领域实现突破。“标准化+”与“互联网+”“机器人+”共同形成加快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叠加效应。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制造业标准化。

  对接“中国制造2025”,结合“浙江制造”标准建设和装备制造业标准、消费品标准提升,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大力推进温州领军企业、高成长型企业、五大传统支柱产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推进标准提档、扩面。深入推行实施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开展“标准领跑者”争创和对标达标活动,促进提高标准水平。实施标准引领,以标准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企业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现场管理精益化,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切实提高温州制造业水平,振兴温州实体经济。

  (二)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化。

  以培育发展信息经济、生物医药、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现代农业、海洋经济、旅游休闲等领域的新业态,以关键技术标准、重要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标准研制和自主创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加大产业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促进实现产业提档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农业标准化。

  以标准化引领新农村建设,结合“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五水共治”等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开展特色小镇、绿色乡村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农田保护标准制订与实施,促进农业创新成果标准化融合、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加快国家、省、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

  (四)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

  围绕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重点加强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组织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社会信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休闲娱乐、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培育壮大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通用航空、商贸物流、服务外包、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温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化模式,促进整体金融业态规范发展。

  (五)强化城市管理标准化。

  强化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标准化,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社会信用等领域标准体系。结合平安温州建设,加快推动养老保险、城市管理、水利建设等重要标准研制,促进社会管理先进技术转化应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六)推进政府管理标准化。

  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和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供给、政府绩效管理等领域制修订标准,构建政府管理综合标准体系,促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最多跑一次”标准和电子政务体系服务标准,推动“标准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七)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

  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的采集、跟踪和研究,有效开展与我市出口产业相关通报的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信息提案工作。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帮助企业及时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和标准化合作,支持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输出产能、赢得市场,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八)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

  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强化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评估标准实施成效,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促进实施标准取得实效。

  (九)开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大力实施标准创新试点示范工程,提升企业标准创制和应用能力。建立并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机制,围绕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和政府治理等领域,以重大工程、重大需求为引导,集中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推动实施一批重大标准化项目,发挥示范和带头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温州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标准化重大项目,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任务。各部门按照《温州市“标准化+”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做好各自领域、职能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形成“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投入,共同支持标准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重点保障社会公益性事业方面的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推广和实施,加强对重大标准化项目的政策支持,在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予以优先支持。建立标准成果奖励制度,奖励在标准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三)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结构合理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100名标准化专家、1000名标准化骨干,实施人才集聚工程,建立标准化专家库。建立与温州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跟踪专业发展前沿,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宣贯,推进标准实施和提高,引领产业发展。建立标准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干部理论培训和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纳入青少年素质教育体系,推进标准化培训、教育、研究进校园。

  (四)加强舆论宣传。

  实施标准化知识普及工程,推进全市标准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普及模式,通过论坛、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借助“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理念,展示标准化成果,增强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市“标准化+”重点任务清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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