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长打电话——请拨“123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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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主要职责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政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的一个平台。 二、不属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范围的事项 (一)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三)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四)党政机关作出信访办理结果,信访人未在规定期限申请信访复查、复核的; (五)信访事项复核机关作出最终意见并书面送达信访人的; (六)信访人不服听证终结决定,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 (七)信访人与相关主体就解决信访事项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的; (八)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按当时政策已处理到位,信访人不能提供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投诉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二)如实告知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三)投诉类需要保密的,请告知; (四)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可直接答复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反映的情况需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相关县(市、区)政府或市有关单位办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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