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十九 批 201 7 年 9 月 15 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所属县(市、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9385 | 位于温州乐清市新塘工业区永和二路18号和新塘村三眼陡的华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 温州 | 乐清市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乐清市华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该公司有两处厂房,一处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塘工业区永和二路18号,另一处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塘村三眼陡,主要从事塑料件喷漆加工生产。9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两处厂房均未在生产。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该公司新塘村三眼陡厂房为违章建筑。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幕处理后引至楼顶直接排放。 | 属实 | 1、9月9日,对该公司两处厂房进行断电、断水,现场查封,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9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止生产,拟处罚款8.5万元。2、责令该公司于9月22日前清空两处厂房所有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并腾空厂房。3、2017年9月28日前,对该公司新塘村三眼陡厂房(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清理现场。 | 无 |
2 | 9411 | 温州平阳县永兴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违建,生产时排放黑烟扰民。 | 温州 | 平阳县 | 大气 | 经调查,平阳县永兴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萧江镇桃源岩山村,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切块加工。经调查发现该企业:1、存在违法占地建设厂房的行为。2、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创办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并投入使用,生物质锅炉存在冒黑烟现象。 | 属实 | 1、要求企业9月19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逾期由萧江镇对厂房组织强制拆除。2、责令停止生产,罚款5万元;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和断电。
| 无 |
3 | 9469 | 温州龙湾区沙城街道的温州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酸洗废水直排农田,粉尘扰民。 | 温州 | 浙南产业集聚区 | 水、大气 | 1、信访件反映的“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为温州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封头机械加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2、该企业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类别为建设用地,2015年国土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车间内没有酸洗设施、酸原料等酸洗所需设备、材料,无酸洗生产工序,没有酸洗废水直排农田。4、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没有建设生产粉尘、噪声污染物处理设施。 | 部分属实 | 1、9月8日已现场查封该公司供电设施(配电房);2、已对该公司违法建筑予以整体拆除。3、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3万元罚款。 | 无 |
4 | 9486 |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马坑村金钱庄95号、161号两家企业锅炉废气扰民;富士达路真典鞋业无环评手续,废气扰民。 | 温州 | 鹿城区 | 大气 | 1、信访件反映的马坑村金钱庄95号、161号两家企业分别为温州市乔登诗丹服饰有限公司和温州市欧玛特服饰有限公司,均从事服饰生产加工销售,均有1台0.7吨燃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未建设配套环保设施,锅炉废气直接排放。现场无法出示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涉嫌未批先建并投产。2、信访件反映的富士达路真典鞋业为温州市真典鞋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皮鞋制造,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工艺废气,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无法出示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涉嫌未批先建并投产。
| 属实 | 1、已责令温州市乔登诗丹服饰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拟处罚款2.5万元;责令温州市欧玛特服饰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拟处罚款2万元;对上述2家公司生产用电予以断电查封,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9月13日前搬离。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分别向温州市乔登诗丹服饰有限公司和温州市欧玛特服饰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企业9月13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2、责令温州市真典鞋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拟处罚款3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电源予以查封。 | 无 |
5 | 9488 | 温州市安居房开发公司垃圾转运站项目环评造假,废气、废水扰民。 | 温州 | 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水、大气 | 经查,目前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并不会产生废水废气扰民。1、建设单位(安居房开)委托编制了《白鹿洲公园西南角A-03地块(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27日通过了审批,审批后均在温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该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渗滤液收集外运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清运处理。3、将严格按照规定采用密封式压缩车运进及运出,且垃圾日产日清的方式,垃圾进出站时进行除臭处理,项目四周做好绿化措施,采用乔木、灌木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每间宿舍内均设有独立厨房,要求安装家庭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油烟废气收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 不属实 | 在前期设计中,已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进一步提升垃圾转运设施标准,优化环境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该垃圾转运站对周边的影响。在下一步的实施过程中,该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尽可能采取新工艺、新标准以将可能对居民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无 |
6 | 9515 | 温州鹿城区南华金属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直排含酸清洗废水和废气。 | 温州 | 龙湾区 | 水、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温州南华金属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508号南区一楼9排113号,主要从事金属光亮剂、铜清洗剂、铝清洗剂、防锈剂、研磨剂等化工材料、印刷耗材的销售经营,无生产活动。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店面积约25平方米,店内主要用于堆放一些办公用品,其经营模式是厂家直接发货到客户,也没设货品仓库堆场。该单位无直排含酸清洗废水和废气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无 |
7 | 9540 | 温州平阳县鳌江镇铂金湾小区外围北面有一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扬尘、臭气扰民。 | 温州 | 平阳县 | 大气、垃圾、扬尘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为铂金湾小区副业队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铂金湾小区北面后门,面积约100平方米,土地已硬化,四周有围墙,与最近居民楼距离20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存在产生扬尘和臭气的情况。
| 属实 | 1、对该堆放点垃圾进行清理。2、对该场地出入口进行砌墙封堵,停止使用该垃圾临时堆放点。
| 无 |
8 | 9637 | 温州市鹿城区世纪丰盛大厦一楼的正隆海鲜排档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和废气直排。 | 温州 | 鹿城区 | 水、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正隆海鲜排档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等设备。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过大楼专用烟道,排放至世纪丰盛大厦29楼楼顶高空排放,污水经该店北侧安装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店不存在废水、废气直排情况。经现场采样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废水超标。 | 部分属实 | 针对正隆海鲜排档污水超标问题,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 无 |
9 | 9652 | 1、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前垟村金灯路86号的垃圾加工厂夜间生产,臭气和噪声扰民;2、前垟村陈塘山路7号的塑料加工厂臭气污染严重。 | 温州 | 瓯海区 | 大气、噪声 | 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加工厂实为谢某某造粒加工场,于2015年1月创办,位于郭溪街道前垟村金灯路86号。从事造粒加工生产。该加工场未经环保审批,未建成废气防治设施,生产废气、粉尘直接排放。该加工点建筑为违法建筑2、信访件反映的前垟村陈塘山路7号的塑料加工厂为张某某塑料造粒加工场。现场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8月已对企业进行“四无”整治,停产至今。该加工点建筑为违法建筑。 | 属实部分 | 1、对谢某某造粒加工场予以查封处理,当场制止违法生产行为,对其违法生产及排污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9月11日已对该加工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9月11日,对塘山路7号张某某塑料造粒加工场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已清空。 | 无 |
10 | 9654 | 1、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云岩乡瑞岩村的国中无纺布厂烟囱冒黑烟,废水直排农田;2、苍南县望里镇溪头埠村的无纺布厂夜间生产,烟囱冒黑烟;3、衢州市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龙山路26号的浙江龙游中品晶钻有限公司内有三家无证无纺布厂擅自投产;4、龙游县北斗大道23号的浙江龙游上博无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产。 | 温州、衢州 | 苍南县 | 水、大气、其他 | 1、信访件反映的“国中无纺布厂”应为苍南县锐豪无纺布有限公司,因项目扩建需要于2017年7月28日起停产,现场核查发现原燃煤锅炉已淘汰并停止使用,燃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设施正在建设中。2017年8月17至24日锅炉安装调试期间有冒黑烟现象,目前该锅炉还未投入使用。烟囱高度约25米,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40米;锅炉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还未建设。该公司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口及排放迹象。2、信访件反映的“溪头埠村的无纺布厂”应为苍南明隆无纺布加工厂,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主要的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和废气。噪声未经有效隔音处理直接排放;锅炉产生的废气和灰尘通过大型布袋除尘器过滤收集,检查时锅炉未使用(炉壁有余热),现场未发现冒黑烟情况。无纺布加工时产生的部分粉尘通过简易螺旋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的部分粉尘通过排风扇无组织排放。该加工厂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且无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 部分属实 | 1、2017年9月9日,向苍南县锐豪无纺布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配套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及锅炉烟囱加高等工作。投入正式使用前须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淘汰锅炉拆除。2、2017年9月9日,对苍南明隆无纺布加工厂主要电源设备和生产车间进行查封。并对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且无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事实,予以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017年9月12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和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且罚款人民币2.4万元整。 | 无 |
11 | 9664 | 温州市龙湾区蓝田基地的神鹰电镀有限公司,擅自增大产量;臭气扰民。 | 温州 | 龙湾区 | 大气、其他 | 1、信访件反映的温州神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电镀整治标准厂房20幢-3,主要从事水暖五金洁具用品的电镀加工,已经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2、其生产废水按要求分流收集后送到龙湾区蓝田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8月份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抽查7月份检测报告,废气排放达标。4、经对电镀槽容量进行核实,现场实际镀槽容量为23926升,未超过环评审批的23968升。5、调取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的水暖五金洁具用品加工总量为726吨,少于环评审批的年产量900吨。 | 部分属实 | 待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组织对其废气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查处。 | 无 |
12 | 9673 |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观音礁村的月亮湾农家乐油烟和噪声扰民,污水直排环境。 | 温州 | 洞头区 | 水、油烟、噪声 | 信访件反映的“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观音礁村的月亮湾农家乐”实际为温州市洞头大门爱琴海农家乐餐馆。1、该餐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油烟虽经由烟囱引至高空排放,但未按规定配套油烟净化等处理设施,存在影响环境问题。2、该餐馆现场检查时产生噪声的厨房设备未运行且无就餐人员,现场比较安静,但正在营业时,就餐人员喧闹声和厨房设备运行的声音存在一定噪声污染。3、该餐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废水未按规定进行油水分离等预处理,直接排入观音礁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属实 | 1、依法对该餐馆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进行查封。2、9月9日下午,洞头区环保局向该餐馆出具现场监察意见书,要求做好餐饮油烟、餐饮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污染防治设施建成投用前不得营业。3、加强巡查,防止该餐馆整改期间擅自恢复经营。 | 无 |
13 | 9690 | 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的温州市综合生态材料处置中心,飞灰处置不达标,粉尘污染严重;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及时按规定分类处置,散发臭味,对人体造成危害。 | 温州 | 洞头区 | 大气、其他 | 1、该中心焚烧产生的飞灰经实验室检测后,运往固化车间进行固化填埋。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检测浓度符合标准;焚烧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均达标。2、该中心建设有专业的暂存仓库,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分类存放。根据环评补充分析说明,两条焚烧生产线均可进行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混烧,无需分类处置。企业在混烧时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焚烧。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检测浓度符合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监测浓度符合标准。检查发现,存在现场刚接收的医疗废物尚未完成入库贮存,堆放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1、9月9日,向温州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现场监察意见书,要求3日内对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维护,排除二氧化硫浓度无法显示问题;要求医疗废物按规定及时入库,加强日常管理。2、要求温州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 无 |
14 | 9692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为3309的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温州瑞安市陶山镇代西村的温州市汇帮合成革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并未改善,另外该企业的污水偷排河道。 | 温州 | 瑞安市 | 大气、水 | 1、8月25日,在查处上次信访件时,发现该公司DMF精馏塔和脱氨塔内不锈丝填料、喷淋液更换不及时,及配料车间密封性差等问题,发放限期整改通知。该公司于8月30日整改完毕并恢复生产。2、9月9日检查时,在该公司厂区内闻到轻微的特征气味,在厂界及附近村庄处没有闻到特征气味。经检测,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达标,离村居较近厂界的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浓度达标;有关敏感点(附近三个村)环境空气恶臭浓度少于10。3、对企业厂界周围、岱西河沿线巡河排查,未发现私设排水暗管现象;查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2017年以来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正常。经检测,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浓度达标,厂界外排放口(雨水口)以及周边的岱西河河水的特征污染因子DMF、甲苯浓度低于检测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强化精细化管理,原料运输、原料桶盖开启等环节在封闭并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车间实施,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 无 |
15 | 9713 | 温州乐清市大荆镇上元村的砖窑厂旁有家企业,全天生产,有异味,往河内倾倒垃圾。 | 温州 | 乐清市 | 大气、垃圾 | 信访件反映的大荆镇上元村的砖窑厂旁有家企业实为俞某某铝压铸加工场。9月9日检查时,该加工场处于停产状态。该加工场未建成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现场发现该加工场将废覆膜砂及垃圾随意倾倒在小河边,旁边的河道边堆积一定量的废覆膜砂和垃圾,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及铝锭熔融时产生的烟尘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2016年9月7日,曾对该加工场因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进行立案查处。2016年10月18日,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并处罚款2.8万元。2017年7月18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由乐清市环保局在该加工场当事人收到该裁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实施完毕。2017年8月2日,乐清市环保局对该加工场执行责令停止生产,对其配电箱进行查封。8月21日,进行执行回访,该加工场没有生产。 | 部分属实 | 1、对该加工场涉嫌未采取措施造成固废污染环境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止生产,拟处罚款1万元。2、9月9日,对该加工场进行断电断水措施,并责令该加工场于9月25 日前拆除设备、清空原材料、腾空场地,10月1日前完成拆除该加工场的违章建筑。3、彻底清理河道边的废覆膜砂和垃圾。4、加强对该加工场进行巡查,确保该加工场在拆除前停产到位。 | 无 |
16 | 9745 | 温州永嘉县桥头镇的万事吉电镀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车间酸碱水未按环评要求分质处理。 | 温州 | 永嘉县 | 水、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万事吉电镀厂”应为永嘉县桥头镇万事吉金属塑料饰品厂,主要从事五金件电镀表面加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1、该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药水槽药剂添加未见异常。9月9日下午对该厂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达标。2、车间酸碱水未按环评要求分质处理”问题:该厂生产废水按质分流,分为氰系废水、镍系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等4股废水,废水排入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前处理工序废水管路与氰系废水管路连通,存在少量综合废水混排至氰系废水的情况。此外企业存在车间管理不善,车间窗户管理不到位,时有被工人擅自开启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2017年9月9日对该企业送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于2017年9月15日前做好以下问题整改:1、制定与完善车间管理制度,防止车间窗户被打开,进一步加强车间废气收集;2、隔断生产车间综合废水与氰系废水之间的管路,生产废水按质分流处理。
| 无 |
17 | 9747 | 温州永嘉县瓯北镇后江村沿海路137号后面的维克托热镀锌厂,离居民区仅20米,环评公众调查作假;废水通过暗管排放到江里,暗管在厂房正门地下3米处。 | 温州 | 永嘉县 | 水、其他 | 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浙江维克托电力金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金具的热浸锌加工业务,不是电镀厂。该厂因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于2017年8月19日被永嘉县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企业已于当日停止生产。8月22日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1、该企业西南侧20米处为后江村民宅。2、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2017年9月7日夜间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企业在生产。3、该公司环评审批期间在厂区大门口及后江村村民委员会门口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和团体的来电、来函和来访。环评中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及周边情况与实际一致,没有发现环评造假的情况。4、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废水排放,对该公司周边的农田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该公司有废水直排农田的情况。在周边田地采取土壤样本进行检测,目前还在检测分析中。5、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没有发现企业有废气排放情况,也没有发现企业存在设置偷排废气管道的行为,前期的日常检测达标。6、2015年8月19日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环评审批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举报或相关意见建议。2017年9月10日,永嘉县环保局对公众调查表(个人)进行随机电话调查复核,共调查了18份,结果显示不存在公众调查作假问题。7、2017年9月9日安排钻机和挖土机对该公司厂房正门前地面进行开挖,离地约1米处发现一条管道,经采样检测,结果达标。挖至3米深处,没有发现其它暗管。安排船只对位于该公司北侧的楠溪江沿岸进行排查(潮水正处于落潮期间),沿岸没有发现暗管设置情况。检查发现,企业的钢材等原材料存在露天堆放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令企业于2017年9月15日前清理露天堆放的钢材等原材料。该企业因受限于生产场地等因素,无法达到整治要求,已向永嘉县环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决定于2017年9月9日起永久性停产。 | 无 |
18 | 9759 |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丰山村的一家木盒厂,粉尘污染严重。 | 温州 | 平阳县 | 大气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木盒厂为邱某木盒加工点,位于鳌江镇丰山村福山第二移民区,主要从事纸盒、木盒加工。检查时现场没有生产,供电设施电表、三相电等均已拆除,但有木盒加工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和少量原材料。 | 属实 | 1、供电部门对邱某木盒加工点进行断电及销户。2、9月10日中午,该加工点木盒加工设备和原材料现场已清理完毕;鳌江镇将加强巡防,防止其死灰复燃。
| 无 |
19 | 9761 | 温州瑞安市锦湖街道白象村白塔头的阿波罗消毒有限公司臭味扰民,有时烟囱会冒黑烟;苍南县灵溪镇双益村130-2号的和旺消毒有限公司臭味扰民。 | 温州 | 瑞安市、苍南县 | 大气 | 1、2017年5月27日,已对阿波罗消毒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8月21日联合执法时查封该公司电箱。9月9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现场没有闻到臭味,烟囱没有冒黑烟。2、2016年11月16日,已对合旺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017年8月25日联合执法时查封该公司电源和锅炉。9月9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现场没有闻到臭味。 | 部分属实 | 1、 2017年9月9日,对阿波罗消毒有限公司生产流水线和锅炉配套设备依法予以拆除。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该公司死灰复燃。2、2017年9月10日下午,合旺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锅炉。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餐具清洗服务。 | 无 |
20 | 9762 | 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林福村的光洲采砂公司在水源保护区里挖砂,没有审批手续,污染水源。 | 温州 | 温州市水利局 | 水、其他 | 信访件反映的“光州采砂公司”,实为“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信访件反映的“永嘉县桥头镇林福村”采砂水域,是指2016年4月份温州市水利局挂牌出让的瓯江干流5#砂石疏浚开采区,由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4月竞得。属于我市山根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2017年7月份以前,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在5#砂石疏浚开采区内间歇性疏浚开采作业,疏浚采砂作业时未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6月28日温州市水利局和温州市环保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第一时间责令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在5#开采区内疏浚开采作业,并将采砂船移出了瓯江山根翻水站备用水源地保护区,目前山根备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无采砂行为,且无采砂船停泊。 | 部分属实 | 1、责令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将所属采砂船移出该水域(目前该水域处于停产状态);2、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在山根备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擅自恢复采砂作业;3、对浙江江州建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在瓯江干流温州段5#、6#、7#、8#、9#-2开采区进行采砂疏浚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投资额评估,待评估意见出具后依法处罚。 | 市水利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时任分管副局长进行约谈,对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现场监管人员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
21 | 9772 | 温州鹿城区藤桥镇上戍岭村下戍浦南路的祥瑞石艺,存在噪声、粉尘污染。 | 温州 | 鹿城区 | 大气、噪声 | 该厂未报批环评文件、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花岗岩洗衣槽加工,未采取粉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单位加工场所约有35平方米为违章建筑,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 属实 | 1、该厂自行组织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拆除生产设备,目前该厂已停产搬离。2、鹿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单位花岗岩洗衣槽加工项目未批先建并投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停产,并处罚款1.3万元。 | 无 |
22 | 9787 | 温州苍南县龙港镇南城路上的小包装工业园,有6家电镀厂,晚上偷排废水。 | 温州 | 苍南县 | 水 | 信访件反映的“6家电镀厂"实为涉及电镀工艺的电雕企业,主要从事印刷工艺中的电雕凹印制版辊筒加工。主要污染物为电镀清洗废水、电镀酸雾废气、电镀污泥。电镀清洗废水采用化学法处理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管道;电镀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酸雾净化塔,采用喷淋中和处理后排放;电镀污泥均委托温州市清能节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处置。9月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6家电雕企业均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已封存,电镀槽内电镀液已清空。9月9日晚上和9月10日晚上复查时均未发现有恢复生产的迹象。经查,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在2017年6月30日到期,由于未及时更换,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分别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6家企业自7月26日起全部停止生产,并自行封存生产设备。在停产期间执法人员对6家企业的停产情况开展6次突击检查,均未发现有生产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偷排废水的行为。2016年10月份对6家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企业停产前在2017年7月的自行委托监测结果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责令6家企业尽快更换排污许可证,未更换取得新排污许可证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2、强化企业环境监管。采取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现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查处。3、加快推进电雕行业园区集聚。6家电雕企业除苍南县杰达电雕印刷制版有限公司放弃入园外,其余5家企业已经申请入园。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