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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和 《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31 09:13浏览次数: 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温州教育局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和《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从2018级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中考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是国家确立的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顶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配套的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学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逐步开展科学实验测试,2018级学生开始将科学实验测试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个维度,以等第形式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2020级学生开始将科学实验测试以10分的分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文化科目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四、什么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什么内容?评价结果有什么用?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主要内容。从初中新生入学开始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共分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实验等五个维度,其中品德表现采用既评定等第又写实记录,其余四个维度采用等第形式呈现,其中A等不超过35%C等不超过5%,其余为B等。温州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学校组织实施。

结果应用。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促进初中学生多元发展与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初中学生毕业条件和高中招生的前置条件。从2018级初中新生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达到4B1C及以上,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否则予以结业。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各县(市、区)要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可用。

五、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哪些变化?

各县(市、区)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合理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40%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其中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分配比例从2018级初中新生开始不低于60%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招生名额以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班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山区、海岛初中倾斜。

单列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符合条件规定的普通高中可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可招收特色生,其招生范围、招生方式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六、高中段学校主要有哪些招生方式?

主要有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等招生录取方式。在招生中,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学校招生标准。

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有哪些机制?

一是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自主招生机制。各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核准的跨县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自主录取。二是普通高中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机制。特长招生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尝试特色招生,特色招生可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都要制定具体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或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特色招生方案必须提前二年向社会公布)三是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和艺术学校招生机制。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和艺术学校招生先由招生学校组织英语水平或艺术专业测试,再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或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应制定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八、中职学校招生如何进一步完善?

将各类中职学校招生统一纳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实行有序招生。“3+2”、五年一贯制、职业中专等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各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以及来温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

九、招生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是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招生。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每位考生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各地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未经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县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允许跨县域招生,但跨县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是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特长招生的专业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底前进行。

第三是规范民办普高跨县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生源计划。市域外民办普高在我市零散招生或规模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民办普高在市域内跨县域招生,由温州市教育局统筹管理。

第四是加强市域外学校来温招生管理。温州市域外公办普高如擅自在我市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域外民办普高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低控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域外学校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未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市域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市举办分校和教学点,未经生源地教育局同意,不得在我市擅自招生。

第五是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除保留身份类加分政策外,2018级初中新生起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获奖类项目在高中招生中的加分政策,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十、高中段学校招生如何实施阳光招生

深入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对违规招生如何处理?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教育局领导挂帅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诚信机制,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如发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应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重复招生、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和招考安全事件,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

十二、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几个维度,反映什么内容?

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五个维度,具体如下:

1)品德表现

主要反映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情况。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遵守纪律和人生态度等方面表现。重点记录学生诚信、正义、责任、关爱、尊重等品行情况,关注学生日常在校表现、行为习惯及参与校内外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情况。

2)运动健康

主要反映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以及体育运动方面特长和身心健康发展水平等。包括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体育兴趣等。重点关注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等情况。

3)艺术素养

主要反映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反映学生初中音乐与美术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艺术特长发展等。重点是学生音乐、美术课程学习、学期学业考查、参与艺术社团、艺术活动以及艺术兴趣特长发展等情况。

4)创新实践

主要反映学生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反映学生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情况。

5)科学实验

主要反映学生科学实验的动手操作能力。重点关注学生科学实验的观察能力、总结归纳能力、学科知识应用能力及科学探究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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