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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
发布日期: 2019- 03- 26 16: 1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4月17日—29日举行。会议应出席代表551名,报到代表546名,报到率为99.1%。会议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并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郑烁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订〈温州市出租房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余6件议案转为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列席本次会议的有:不是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市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驻温部队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市直部门正县长级纪检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十一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会议特邀部分在外温州商会会长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7年11月28日—29日举行。会议应出席代表542名,报到代表528名,报到率97.4%。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温州市出席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3名。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2017年2月22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 46人。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亚农代理院长职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曙明代理检察长职务,代理检察长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葛益平主持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市“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017年3月15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蔡晓真提请的关于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等七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审议表决通过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市政府副市长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曙峰,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4月21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四个规则(修订草案)及说明,表决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稿)》《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将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工委(室)负责人等的任命。葛益平作重要讲话并主持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市政府副市长陈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宋志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17年6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两天。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及“五水共治”、扶贫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审议关于《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书面印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和立法程序的要求,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及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起草工作。听取并审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并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及说明,表决通过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葛益平主持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市政府副市长林晓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17年8月30日上午举行,会期两天。会议听取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市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决算审查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调查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情况、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以上各项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温州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台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十个重点审查部门2016年的财政决算。听取并审议并表决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温州市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7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决议》。听取并表决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听取并审议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D级危险住宅处置规定(草案)》《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书面印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两个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市政府市长张耕,常务副市长陈浩,副市长殷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副检察长林越坚,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旁听。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2017年10月30日上午举行,会期两天。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综合公共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综合公共交通工作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和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浙江省旅游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温州市D级危险住宅处置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葛益平主持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浩,副市长陈建明,市监察委副主任郑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志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曙峰、副检察长林越坚,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旁听。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017年11月20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和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副市长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曙峰,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12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一天半。会议听取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剿灭劣V类水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快制定《温州市出租房管理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委关于加快制定《温州市出租房管理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7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重点审查的市农办(农业局)、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温州大学等10个部门2018年的预算(草案)。听取关于《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按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审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日程安排。审议决定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及其他事项。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市政府副市长苗伟伦、殷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