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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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温州市水产品总产量65.44万吨,渔业总产值(含苗种)81.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8%和6.89%。其中,海淡水捕捞产量49.59万吨,捕捞产值45.3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5%和1.69%;海淡水养殖面积29662公顷,养殖产量15.85万吨,养殖产值3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77%、27.51%和21.32%。水产品出口量1.82万吨,出口创汇8421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2.34%和26.95%。全市渔业乡镇15个,渔业村社207个,渔业户42080户,渔业人口151130人,其中传统渔民75751人。渔区人均收入2.09万元,同比增长6.1%。 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2017年,温州市渔业经济总产出214亿元,增加值55亿元。“浙南鱼仓”修复振兴计划深入实施,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改善市民对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全年共投入2000余万元,增殖放流11.7亿尾(粒)鱼虾蟹贝等苗种。深化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全市实施稻鱼共生轮作12万亩、洁水渔业6万余亩,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水平提升。推进减船减产、转产转业,拆解渔船106艘(功率1.3万余千瓦),起到削减海洋捕捞强度、减轻渔业资源压力的作用。全力推进海洋科技创业园基本建设,加快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制药、水产精深加工等项目引进。其中“新型自航自升式海上多功能平台”创业团队已在园区注册成立浙江瓯洋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水产捕捞业 2017年初,浙江省政府与温州市、县两级签订《加强国内海洋渔船管控,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并纳入“一打三整治”年度考核目标。全年全市海洋捕捞产量49.08万吨,同比下降4.64%;产值44.52亿元,同比下降1.94%。其中占海洋捕捞大头、对资源压力较大的拖网、张网、围网作业,同比共压产2.8万吨。海洋捕捞产品来自东海的有488116吨,来自黄海的有2640吨,其中万吨以上的海洋捕捞品种有小黄鱼、带鱼、鲳鱼、海鳗、鲐鱼、鲅鱼、鳀鱼、鱿鱼、毛虾、乌贼;5000吨—10000吨的海洋捕捞品种有鲻鱼、鮸鱼、梅童鱼、沙丁鱼、鹰爪虾、虾蛄、梭子蟹。全市淡水捕捞产量0.51万吨,同比增长11%;产值8691万元,同比增长12%。淡水捕捞产地主要集中在乐清、平阳、永嘉,产量分别为2562吨、1633吨、3083吨。三地合计产量占全市的84%,均有增长,其中永嘉县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78倍。 水产养殖业 2017年,温州市海水养殖面积20433公顷,同比增长4.16%;海水养殖产量13.88万吨,同比增长29.5%;海水养殖总产值29.4亿元,同比增长22.4%。全市海上养殖产量73972吨,滩涂养殖产量50191吨,围塘及工厂化养殖产量14613吨。500吨以上的海水养殖品种有:鲈鱼、大黄鱼、美国红鱼、南美白对虾、梭子蟹、青蟹、牡蛎、贻贝、蚶、蛤、蛏、海带、紫菜、羊栖菜。全市淡水养殖总面积9229公顷,同比减少589公顷;产量1.97万吨,同比增长15.2%;产值4.06亿元,同比增长14%。全市淡水河沟养殖产量4751吨,池塘养殖产量7117吨,稻田养殖产量2329吨,水库养殖产量3017吨,湖泊养殖产量681吨,其他水域养殖产量1846吨。河沟(外荡)养殖因“五水共治”减产1084吨;稻田、池塘和水库养殖,因发展全域旅游,增产2396吨。500吨以上的淡水养殖品种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泥鳅、南美白对虾。 水产品流通加工 2017年,温州市水产加工企业153家,同比增加2家,规模以上企业42家,同比减少8家;水产冷库238座,同比减少4座。全年水产品加工总量18.18万吨,同比下降8.2%,其中海产品加工占99.5%。加工总量中的冷冻品6.15万吨,冷冻加工品3.12万吨,鱼糜制品1.25万吨,干腌制品4.16万吨,藻类加工品1.8万吨,罐头制品0.16万吨,鱼粉加工0.39万吨。全市水产品加工总产值30.2亿元,同比下降11.07%。其中水产品加工出口量1.82万吨,出口创汇8421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2%和27%。全市大型水产品交易市场4家,年交易量58.28万吨,交易额78.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1.2%。 休闲渔业 2017年,温州市休闲渔业投入资金2.2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涉渔设施投入3081万元。休闲渔业经营实体371家,新增130家,同比增长54%;休闲渔业从业人员2057人,同比增长50%。现有普通陆域垂钓面积759公顷,池塘垂钓面积102公顷,网箱垂钓面积4710平方米,专业礁钓和船钓项目16个,体验式休闲渔船126艘(功率1.35千瓦),海洋人文景观33个。2017年,休闲渔业总产值18720万元。全年接待滨海旅游休闲人数138万人次。 渔业安全生产 2017年,温州市渔业事故人数、死亡(失踪)人数、沉船数分别下降63.6%、66.7%、100%。全年全市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5万册,悬挂安全宣传横幅267幅。全市举办休闲渔船救生、船长应急技能、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题培训班36期,培训管理人员300人次,船长大副120人次,普通渔民12687人次。全市组织港口、海上安全执法检查959次,出动执法人员7128人次,登船检查6282艘,排除安全隐患536处,立案查处258起,收缴罚没款108.75万元。开展瑞安至北麂、鳌江至南麂渔业航线、瓯飞工程等精细化预报;完成龙湾、洞头海洋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工作,以及鹿城、永嘉警戒潮位核定、海洋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成瓯江、飞云江和鳌江沿海警戒潮位标示物,切实提升海洋灾害防御能力。会同农口部门制定《温州市农产品安全红黑榜实施方案》。全市新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31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865批次,合格率100%。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全市渔业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水产养殖场、苗种场、海捕船等1100余家次,发放告知书近3000份,采集水产养殖场地理信息8000余家。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温州市美丽海洋建设取得新成效,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速。全市大陆自然岸线总长184千米,高于国家35%的控制性指标;海洋保护区面积619平方千米,占全市海域面积7.2%。全市投入海洋生态建设资金3.2亿元,超过“十二五”期间投入总和。沿海各地积极创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洞头区获“全国十大美丽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第四届中国海洋发展论坛在洞头举办;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组聚焦洞头“蓝色海湾”项目,为其突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点赞喝彩;苍南县启动投资12亿元的“黄金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海域综合管理创新 2017年3月,温州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获批,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县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海洋空间“红线一张图”管理全面启动,推进陆海资源联动、整体开发、综合利用。停止实施大渔湾围垦项目,保留海湾的自然岸线和景观,培育7万亩“海上田园”;率先在全国建立养殖用海二级承包制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海洋生态保护、海域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渔村振兴的全国典范;洞头区启动环岛西片“梦幻海湾”项目,通过围而不填、人造蓝海的生态用海方式,打造滨海休闲旅游综合体;开展全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调查企业18000余家,为系统掌握温州市蓝色经济家底打下坚实基础;充分发挥海洋自然生态的资源优势,以海洋牧场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在苍南大渔湾建设休闲渔业基地,吸引民资1.5亿元。洞头温州“蓝色海湾”项目争取到的中央补助资金3亿元,已投入2.5亿元进行建设,直接带动海岛环境提升、旅游发展、渔民增收;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已投资4000余万元,将率全国之先建立地级市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 海洋与渔业执法 2017年,温州市共查处涉渔“三无”船舶226艘,同比增长72%。全市检查批发市场、各大酒店等场所4264个,收缴违禁渔获物75616.95千克。全市5艘渔政执法船组成特编战队,伏休期间采取“换人不休船”的无休模式,在重点节点和违法高发区域,组织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伏休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出动海上执法人员11326人次,出动船艇667艘次,航时2997.8小时,航程39014.5海里,查办案件520起,案件数同比增长16%。借助无人机对滩涂开展定点巡查,全市共取缔违禁渔具45586顶。加强对在建用海项目的日常监管,出动执法人员763人次,检查项目356个,非法围填海立案17宗,结案14宗,收缴罚没款5074万元。加强与海事、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52人次,检查项目265个,立案13宗,结案11宗,收缴罚没款89.7万元,其中无证采砂5起,海洋倾废8起。开展无居民海岛定期巡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93人次、船舶58航次(航程2873海里)、车辆行程2617千米,无人机23架次,检查海岛300个,占全部海岛的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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