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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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和矿山 2017年,温州市土地总面积12110平方千米,其中耕地2429平方千米。全市持证并且在用矿山78个,其中固体矿产矿山68个,地热矿泉矿山10个,矿石采掘量3831万吨。全市矿业开发分布不均衡,洞头区开发强度最大,其次为平阳县,再次是龙湾区和瑞安市,其他依次为乐清市、市辖区、苍南县、永嘉县、泰顺县、瓯海区、鹿城区和文成县。全年开发利用的矿产13种,包括能源矿产1种,水气矿产1种,非金属矿产11种,以开发普通建筑用石、砂为主,其他非金属矿产次之,水气矿产与能源矿产所占比重较小。全市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起,该灾害类型为滑坡,发生在泰顺县司前畲族镇榅垟村童东线4K+300m处公路边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森林生态系统 2017年,温州市林业用地面积7777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30%;有林地面积6771平方千米;林木蓄积量2298多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3%。全市发生森林火灾18起,受害森林面积90.92公顷,比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5.7%和13.3%,损失林木蓄积996立方米,幼树3.25万株,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60.86万亩;主要种类是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马尾松毛虫、柳杉毛虫等13种。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多样,生物资源丰富。现有乔灌木树种1016种,隶属112科378属。其中裸子植物44种,9科23属;被子植物972种103科355属。陆生野生脊椎动物361种,隶属于30目83科。其中两栖类29种,分隶于2目8科;爬行类51种,分隶于2目8科;鸟类242种分隶于18目49科;兽类39种,分隶于8目18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1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4种和二级保护动物37种。现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中,40种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63种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43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19种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名录)。 湿地生态系统 2017年,温州市湿地可划分近海及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库塘湿地和平原河网等5类16型。全市8公顷以上湿地面积21.46万公顷(不含水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18.20%,占全省湿地面积19.33%,涉及湿地类型有4类14型。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最大,为18.47万公顷(占86.07%),其次为人工湿地和河流湿地,分别为1.73万公顷(占8.06%)和1.25万公顷(占5.82%),湖泊湿地最少,为0.01万公顷(占0.05%)。湿地植物中共有低等植物10门556种,主要为湿地藻类;共有高等植物839种(含种下等级及栽培种,下同),隶属453属159科。湿地动物中共有鸟类147种隶属11目28科;两栖类动物33种,隶属有尾目和无尾目;爬行动物35种,隶属2目9科;哺乳动物32种,隶属5目12科。 海洋生态系统 2017年,温州市近岸海域海洋生物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等。近岸海域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多样性状况基本稳定。2017年5月和8月,在全市近岸海域开展了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的种类组成、数量分布等。全年鉴定出海洋生物448种,其中浮游植物129种,以硅藻和甲藻为主;浮游动物145种(含浮游幼虫21类),以桡足类和水母类为主;底栖生物174种,以环节动物、软体动物和节肢动物为主。与上年相比,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种类数略有下降,浮游动物密度和生物量下降较明显,底栖生物保持稳定。 自然保护区 2017年,温州市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为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末,浙江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组织对全省2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评估,温州市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均被评估为优秀。 农田建设和矿山管理 2017年,温州市垦造耕地竣工验收11.56平方千米,旱地改水田竣工验收17.47平方千米,耕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31.67平方千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40.5平方千米,新建标准农田竣工验收3.53平方千米。全市新建绿色矿山5个。39个省级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已开工治理36个,交工验收21个,开工治理率92.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中107个废弃矿山治理任务,累计开工治理49个,交工验收21个,开工治理率45.8%。 农村农业环境管理 2017年,温州市开展畜牧业污染整治,全市356个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纳入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完成分类处理村2347个。推进秸秆还田、绿肥轮作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有机肥补贴政策落实8.5万吨,实现化肥减量1744.0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278.3万亩次。扩大高效环保农药应用,实现农药减量26.094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建建制村3243个基本建成,受益农户58.78万户,居全省首位。 森林保护行动 2017年,温州市推行政府购买森林消防社会服务模式。全市有47个乡镇(街道)落实经费900多万元,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向具备条件的社会森林消防力量购买森林消防服务。全市森林公安接处警1362起,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99起,查处290起,综合查处率96.9%。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防控78.3万亩,重点地段防控面积34.5万亩,占计划的96.1%,清理除治枯死木95.7万株,完成计划清理数137%。 生物多样性保护 2017年,温州市将湿地公园申报建设任务纳入考绩和“五水共治”考核任务,制定出台《温州市市级湿地公园认定办法(试行)》。全市新增省级湿地公园8处,新增数量占全省一半。启动飞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公布11处湿地名录,其中三垟湿地等5处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市环保局与绿眼睛环保组织合作开展放飞野生鸟类活动,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立警示牌33块;检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酒楼会所、农家乐等场所128处,检查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8处,拆除清理捕鸟网7处共计800余平方米。 水土保持与治理 2017年,温州市完成市级及各县水土保持规划报批,确定市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温州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有序开展各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落实永嘉县石柱小流域控制站和苍南县昌禅溪小流域控制站两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人员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4.64平方千米。 海洋审批与管理 2017年,温州市完成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项目《温州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苍南局部海域调整方案》《苍南文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和选划方案》《苍南产卵场保护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开展16个在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监视监测,发布海洋工程监视简报4期。根据浙江省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开展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的重新核查工作,确定温州近岸污染源290个,其中直排口83个,养殖排水口41个,排涝泄洪口161个,入海河流5条。 海洋生态保护 2017年,温州市投入海洋生态建设资金3.2亿元,用于创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洞头区获“全国十大美丽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洞头“蓝色海湾”项目获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苍南县投资12亿元启动“黄金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停止大渔湾围垦项目,保留海湾的自然岸线和景观,培育7万亩“海上田园”。 6月8日,温州市“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在洞头区举办,“扬波大海、走向深海”为主题的海洋环保城市慢跑、青年志愿巡航、清洁海滩等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环保人士、志愿者300余人参加。平阳县举办滨海健步走活动,参加群众200余人。龙湾区以歌舞表演、海洋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普及海洋环境保护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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