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方培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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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干〔2020〕31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方培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鸿明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季洪海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职务; 何哲宇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陈伟忠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李建业的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晓静的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曙红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长江的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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