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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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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温州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因省财政厅新增核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计较年初增加较多,根据《预算法》《温州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需调整收支预算。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于2020年12月下达温州市区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0亿元,代为发行后转贷市级,全部为市级新增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 1.收入方面 收入合计增加148.6亿元,具体是: (1)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55亿元。一是今年以来,由于市区土地市场运行良好,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增长,预计全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土地出让金收入352.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6.4亿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彩票休市时间较长,彩票公益金等收入减少2.3亿元;三是落实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0.7亿元;四是其他政府性基金一次性收入入库增加21.6亿元。 (2)转移性收入减少6.4亿元。主要是按照2019年市级决算实际情况,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减少6.4亿元。 2.支出方面 支出合计增加148.6亿元,具体是: (1)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64.5亿元。一是由于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市级以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64.6亿元;二是结合彩票公益金、债务付息等科目收支情况测算,其他科目支出合计净减少0.1亿元。 (2)转移性支出增加84.1亿元。一是由于市级功能区土地出让收入结算等因素,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增加30亿元;二是根据2020年收支情况预计,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增加54.1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综合上述两项预算调整事项,编制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调增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5亿元,调整后为390亿元;调增转移性收入43.6亿元,调整后为253亿元。合计调增收入198.6亿元,调整后收入合计643亿元。 调增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亿元,调整后为335亿元;调增转移性支出84.1亿元,调整后为308亿元。合计调增支出198.6亿元,调整后支出合计643亿元。 调整后,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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