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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已处理84件涉口罩案件
发布日期: 2020- 03- 02 08: 5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都市报 字体:[ ]

市民林先生日前在微信朋友圈垫付6.4万元买一批口罩,收到后发现口罩用手指一戳就破,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据了解,自疫情发生以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举报,反映电商特别是有微商高价销售医用口罩和假冒伪劣口罩。截至2月27日,该局共处理84件涉及口罩的案件。针对市民关心的朋友圈微商和网店买卖口罩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微信朋友圈可不可以卖口罩?

平时用的口罩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微商可以买卖民用口罩,但买卖医用口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若需要在网上销售,还要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网络交易的备案。因此,经营销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备案,没有相应资格销售医用口罩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甚至要面临刑罚。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出售口罩的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

因此,对于微商而言,医用口罩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另外,售卖假口罩属违法行为,消费者应予以举报。

普通的民用口罩是否可以防病毒?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在采访中表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还是有用的,并不一定非要戴N95口罩。因为病毒不是单独存在的,常常是存在于飞沫中的,一般的口罩能阻挡大部分带有病毒的飞沫进入呼吸道。

因此,不去高危地区,市民使用普通民用口罩还是有防护作用的。

口罩质量好坏怎么判断?够不上标准的,怎么办?

医用口罩和民用口罩都有相应专门的检测机构。市民可以通过一看二摸三闻四戴等方法判断口罩质量。

一看:看贴面部一面是否有光泽,是否无碎毛(碎毛、污点、偏黄、偏色属于次品)

二摸:摸一下整个口罩是否柔软、顺滑、不粗糙(布料偏硬、透光性大、粗糙属于次品)

三闻:闻闻是否有异味,从布料面到挂耳带都闻一闻(若有异味,属于次品)

四戴:戴上去看看勒不勒耳朵、鼻尖和面部,是否刺痒(若勒耳朵或刺痒属于次品)

如果朋友圈里购买的口罩没有产地,包装的外形也不一样,也没有厂家的地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等来路不明的产品,则属于三无产品,可以向市监部门举报。

网购口罩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市民,在购买时注意以下情况:

一、注意查看网店的实体企业的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编号。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产品页面也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消费者在选择网店时,还要注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且之前已有一定销售量记录的网店。

二、下单前商品介绍务必看仔细,注意“四不要”。

不要购买经营者提供不出进货凭证的口罩;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或无包装的口罩;不要购买不符合卫生包装,包装袋未密封的口罩;不要购买以次充好,在纺布中夹有杂质面料的口罩。

三、通过官方信息查询,确认口罩是否正规、适用。

消费者若无法辨认网店出售的国产口罩是否符合防疫要求,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通过医疗器械企业信息查询,查看该商品的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

四、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核实经营者身份和地址。

消费者与卖家在售前就商品的数量、型号、价格等咨询过程,以及在售后出现问题沟通协商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物流快递单据、电子票号以及电脑和手机信息页面记录、截图、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书式和电子资料,以作为日后维权证据。经营者的身份(包括企业名称或姓名、电话、地址)是投诉举报的重要信息,在未经登记的微商处购物可能会导致投诉对象无法查找。

朋友圈卖口罩如违规经营,须承担什么责任?

在朋友圈售卖的口罩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商标是假的,则有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7年。

2.售卖的口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价格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则很容易触犯非法经营罪。只要售卖的口罩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赚取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就危险了。

3.售卖的口罩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则有可能触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样只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最高刑期可达无期。

4.售卖的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如医用n95或者医用外科口罩等,则有可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该罪无销售金额限制,只要这些口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该罪。

5.没口罩谎称有口罩。没有正规进货渠道,又在微信里售卖的,收了钱不提供口罩或者无法提供口罩的,当售卖金额超过5000元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特殊时期,温州多少企业转产口罩,日均可产多少只?

市经信局透露,截至2月28日,温州共有31家口罩生产企业投产,已形成口罩产能132万只/日,实际产量104万只/日,提前完成原先2月底达到日产能50万只的目标任务。目前多家企业转产出的口罩均属于民用口罩,市监部门将根据标准送检,确认合格后再投用。

记者 姜瑾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