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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
发布日期: 2020- 04- 27 10: 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落实消防体制改革任务,开展“学习领袖训词、争当改革先锋”专题教育活动,全程跟进改革政策巡讲,制发《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倡议书》《告家属书》,出台《敏感时期队伍管理教育七项工作举措》《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创新干部“千分制”绩效考评机制,规范人员管理使用。全年,全市发生火灾2427起、死亡17人、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4140万元。全市消防部门接警出动1.2万次,抢救人员2229人,保护财产14.3亿元。完成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联合国世界信息地理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温州人大会和“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全年组织开展8次“谐和”系列集中统一行动,检查单位19万家、督改隐患16万处、行政处罚12686处、临时查封2884处、行政强制181家、责令“三停”1674家、行政拘留1815人,罚款2237万元,其中行政处罚、临时查封、行政强制、责令“三停”4项执法指标位列全省第一。5月,省委、省政府在温州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推广温州做法,副省长高兴夫出席会议并肯定温州消防工作成效。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185名乡镇(街道)书记晾晒绩效工作指标和改革攻坚重点工作内容,开展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督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全面形成“督考一体”工作格局。深化市、县两级消安委办实体化运作模式,强化重点领域督查、火灾每案必查、隐患跟踪复查机制。全年抽查出租房、合用场所6360家,核查民房火灾1185起,下发督办通知141份。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按照全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市委、市政府“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整体部署,全面开展“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推进隐患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复查检查、改造提升,累计完成复查居住出租房28.7万家、合用场所15.4万家,提档升级10人以上出租房3.3万家。出台《温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累计完成准入登记备案居住出租房37万家、合用场所17万家。创新推行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4+X”建设模式,累计建成安全充电接口58.6万个,安全充电覆盖率97.7%,电动自行车火灾同比下降46%。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综合项治理,累计整治管网无水老旧小区59个、文物古建筑132个、高层建筑4964栋、消防控制室1134个。

消防服务营商环境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成功申报首批市委、市政府“两个健康”发展先行区实践基地,出台《服务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建立消防设计专项审查豁免清单,优化精简审批手续。坚持“凡查必备、查前必约、管服结合”,全面优化监督执法环境。部署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行动,落实“三级走访”,进驻市企业家协会、各级人大联络站,开展点对点服务,全年累计走访镇街172个、企业1.4万家,局领导在全市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推动建成“有宣传阵地、有服务队伍、有活动体验”的文化礼堂试点368个,累计举办消防主题活动1500余场次、上门服务群众8万余户。打造“灭火侠”“消防英雄见面会”等宣传品牌,发布“影响消防安全的日常十大不良行为”,被中国消防政务微博等50余家主流媒体转载发表。宣传退伍军人虞文杰、电信员工李东亚等火场救人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时代正能量。

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2018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按照“标准化装备配备、规范化科学组训、专业化灾害处置”的工作要求,出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国家地震救援队、省级水域救援队和应急通信保障专业队,升级高层、城市综合体和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灭火专业队。承办全省夏训科目示范交流、浙南战区基层指挥员暨攻坚组队员培训和冲锋舟驾驶员培训。获全省夏训比武第一名、全省专业队评比验收总分第一名、全省48小时遂行保障拉动比拼第一名,苍南中队练兵经验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