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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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5.30亿元,支出460.46亿元,当年结余44.84亿元,累计结余632.10亿元。自1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市区(不含洞头区,下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单位缴费费率各降0.5%);自1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市区工伤保险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费率下调50%;各类行业缴费比例下调后费率低于一类行业现行费率的,按一类行业现行费率执行;全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执行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次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费缴存 2018年,温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4.98万人,比上年增加22.76万人,其中企业单位身份参保142.83万人,同比增加10.03万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152.15万人,同比增加12.73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3.87亿元,支出246.96亿元,当年结余6.91亿元,累计结余313.8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81万人,同比增加0.8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75亿元,支出63.24亿元,当年结余4.51亿元,累计结余14.1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06万人,同比增加11.7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2亿元,支出21.98亿元,当年结余1.24亿元,累计结余11.80亿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34.43万人,同比减少5.68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收入31.69亿元,支出35.67亿元,当年赤字3.98亿元,累计结余16.29亿元。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换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14万人。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2894元。全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4.45%。全年全市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4.06万人,同比增加9.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58.62万人,同比增加8.27万人。全市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07亿元,支出4.90亿元,当年结余1.17亿元,累计结余52.0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35亿元,支出6.39亿元,当年结余0.96亿元,累计结余13.20亿元。 社会保险政策调整 2018年,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出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标准。自7月1日起,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调整为190元;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不含年满90周岁及以上且已享受政府高龄补贴人员)老年人的高龄补贴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50元。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全年共调整市区282914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5.64元/月,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为2745.21元。印发通知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规定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且已享受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享受标准从一档500元/月、二档440元/月、三档340元/月,调整为一档805元/月、二档685元/月、三档535元/月;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享受标准从110元/月调整为160元/月;新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不再分档,统一按805元/月确定,缴费标准为120750元,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的缴费优惠政策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已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已缴费的被征地农民,不再按新的缴费标准补缴,可按原选定的缴费档次享受新的待遇标准。扩大工伤保险的涵盖面,会同市住建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职工伤残鉴定 2018年,温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10539人,其中市本级鉴定3893人,委托指导县级鉴定机构鉴定6646人;全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597人,其中市本级鉴定448人,委托指导县级鉴定机构鉴定149人。 社会保险服务管理 2018年,温州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共有“最多跑一次”事项77项,覆盖率100%,网上办理实现率100%,52.9%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3类事项实现办事“零次跑”。上线“社侨服务”平台,养老退休等7项社保事项实现“全球跑”或“海外跑”。建立退休档案预审制度,做到群众所需“我来跑”。组织参加“五四服务周便民活动”“红七月·服务月”等活动,宣传社保政策。7月30日,温州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搬迁进驻温州市民中心。 社保信息化建设 2018年,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启动金保工程三期建设,五年建设资金概算约1.5亿元。推进应用系统市级集中建设及洞头区试点工作,市级集中的社保、医保系统在市本级均已上线运行。上线一体化经办平台,社保、医保、就业、行政审批多个事项实现全程业务办理以及同城通办。创新打造中间平台,实现社保和税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交换,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规划建设实时对接平台,完成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数据向银行传送的规范化工作。全市建成社保·银行便民服务网点526家,累计办理社保等各类业务214081笔。 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 2018年末,社会保障·市民卡累计发放826万张,实现温州市民“人手一卡”。市民卡已开通人社部《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上102项应用中的100项,实现全国80城公共交通互联互通。上线了温州市民卡APP2.0,实现手机“刷脸”认证,医保家庭共济、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等32项热点事项实现“掌上办”。电子社保卡获批开展部省试点工作;市民卡账户诊疗预存款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实现门诊通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18年,温州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2.82万人,净增实缴职工75359人,实缴总人数66.52万人。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16.57亿元。全年全市支持住房消费130.96亿元,其中支持住房类消费提取92.29万笔74.32亿元,发放贷款1.06万笔56.64亿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917笔,金额16.01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融资历年累计67.29亿元。年末公积金贷款余额359.88亿元,个贷率98.59%,逾期率万分之1.42。全年全市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75亿元,上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47亿元。向283户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发放贷款利息补贴70.39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第三年被省建设厅评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市中心业务管理处被评为全国工人先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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