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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工作
发布日期: 2020- 04- 28 15: 2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量3487269人①,其中男性2045157人,占58.65%;女性1442112人,占41.35%。全市实发居住证72433人。流口总人数比2017年(3338532)增加148737人,同比上升4.27%。全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比例为1∶0.43,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倒挂的有瓯海和龙湾区,分别为1∶1.34和1∶1.30。

①流动人口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流动人口分布 2018年,温州市有82.9%的流动人口集中分布在四区和二市,特别是在市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其数量已超过当地的常住人口数量。全市流动人口居留日益稳定,期限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主。各县(市、区)流动人口数量前几位的分别是鹿城区616329人,占全市的17.67%;乐清市614521人,占全市的17.62%;瑞安市589075人,占全市的16.89%;瓯海区585802人,占全市的16.80%;龙湾区457333人,占全市的13.11%;永嘉县220434人,占全市的6.32%;苍南县172631人,占全市的4.95%;平阳县183920人,占全市的5.27%。

流动人口文化程度 2018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整体文化程度较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491476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14.0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2995793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85.91%。

流动人口年龄构成 2018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适龄劳动者占绝大多数,尤其年轻人居多。年龄在16—24周岁的有508584人,占14.58%,25—44周岁的有1831833人,占52.53%,45—59周岁的有779554人,占22.35%,60周岁以上的有63974人,占1.83%。

流动人口就业类型 2018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就业人员以经济型从业为主。经济型(务工、投资经商、务农、服务)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3118049人,占全市流动居(暂)住人口总量的89.41%。其中务工人员是经济型流动人口主要构成部分,数量3061423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98.18%,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87.79%,他们以体力劳动为基础,就业选择多样,从事行业分布广泛,服装、鞋类、小商品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是务工行业中的主流;经商人员22456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0.72%;服务业人员23639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住人口总数的0.76%;务农人员10531人,占四类经济型流动居(暂)人口总数的0.34%。

流动人口居住时限 2018年,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下的有1259422人,占全市的36.11%;居住半年至五年的有2095313人,占60.08%;居住五年以上的有132534人,占3.81%。

流动人口居住类型 2018年,温州市流动人口落脚点以出租房屋、单位内部宿舍为主。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流动居(暂)住人口2399686人,占总数的68.81%;居住在单位内部宿舍的流动居(暂)住人口955808人,占总数的27.4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居(暂)住人口29040人,占总数的0.83%;居住在工地现场的流动居(暂)住人口50652人,占总数的1.45%;居住在旅店的流动居(暂)住人口424人,占总数的0.01%;其他23036人,占总数的0.66%。与上年相比,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84540人;居住在单位内部宿舍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59252人;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减少2751人;居住在工地现场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1615人。出租房、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是流动人口主要活动场所。

流动人口来源 温州市流动居(暂)住人口输出地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主要是通过长期在温州工作的亲戚朋友或老乡关系相互牵线,相互介绍来到温州,其次是家人为照看小孩子和料理家务到温州。2018年,省内的流动居(暂)住人口322506人,占总量的9.25%,以省内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为主;省外的流动居(暂)住人口3164763人,占总量的90.75%,以安徽、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河南等省(市)为主。与上年相比,省内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30321人,同比上升10.38%,省外的流动居(暂)住人口增加118416人,同比上升3.89%。

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 2018年,温州市陆续开展流动人口“返流潮”调研统计、春节后流动人口流动状况抽样调查、流动人口排查管控“双月行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百日会战”冲刺行动等专项工作。针对同住人员关系采集率较低的情况,强化后台系统比对力度。至12月1日,共组织平安考核10次,累计实地抽查流动人口1万余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92.06%,信息准确率92.5%,新登流动人口同住人员关系采集率98.9%,居住出租房信息采集率100%,全市列管高危人员53943人,列管率占总流动人口总数的1.57%,重点高危人员打击790人,打击率21.72%。温州市流动人口新型居住证制发量占全市登记在册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总量的35%。

新居民积分管理 2018年,温州市各地接收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14326份,比上年增长21%;提供优质公办积分入学指标584名,增长41%。开展旅游、住房租赁补贴、信贷、免费体检、赠送图书等积分项目,参与新居民人数超5000人。鹿城、瓯海、龙湾等开通积分制工作“一窗通办”“网上办理”,经开区启动积分入学工作。

出租房管理 2018年9月,《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发布,并于10月15日起施行。年内,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流动人口登记在册40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推行居住出租房“旅业式”管理模式。各县(市、区)制定出台“旅业式”管理工作方案,陆续部署开展工作。至年末,全市145个村居社区完成建设,建立出租房房东协会105家,改造提升居住出租房7.5万余间,覆盖流动人口82.4万余人,禁租取缔隐患出租房1855户,行政拘留涉出租房违法人员218名,处罚不按规定报送信息的房东515人,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主抓、村居实施、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管理模式。

流动人口信息管理 2018年,温州市各地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拓展自主申报,创建各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特色品牌。鹿城区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通过在小区物业管理处设立“居住登记服务站”强化指导服务,督促物业单位落实好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工作。瓯海区立足“人必有落脚点”和“房相对固定”两大特性,以抓房东、企业主等主体责任落实为支点,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创新推进出租房“旅业式”管理模式。平阳县建立“135新居民自治”②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与流动人口自管自治的良性互动。7月13日,温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工作经验,在全省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视频交流。

②“135”即建立新老居民和谐促进会1家,新居民党支部、新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居民志愿者等3支队伍,企业外信息联络员、社区信息收集员、外口信息网格员、出租房片组长、新居民义务巡逻队等5类信息员。

乡情警务工作 2018年,温州市累计引进外籍民警18人,建立老乡民警工作室12家;在全市公安机关在编的外省籍民警中选拔警务能手161人,建立外省籍民警人才储备库,实现全市统筹使用,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形成一专多兼的警力组合。年内,《浙江日报》《法制日报》等报社报道温州“乡情警务”工作经验。温州市乡情警务工作被省公安厅列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示范点。

关爱新居民活动 2018年,温州市公安局人口支队开展多种形式关爱新居民活动。“冬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新居民环卫工1300人。“护眼春蕾”活动,为1700余名在校新居民子女开展视力检查和眼镜配送;“夏送清凉”活动,慰问在高温一线作业新居民务工人;“金秋助学”活动,慰问新居民学生2000余人。全市举办其他各类关爱新居民活动141场次,走访慰问困难新居民2628人次。在新居民集中的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等建立“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的“五有”法治宣传教育点101处。联合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在电台黄金时段播放新居民服务管理公益广告。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20名“十佳新居民”和“十佳新居民企业家”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