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1/2020-00026 |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金融办 | ||
生成日期 | 2020-06-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金融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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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金融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金融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2.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服务平台,加强与在温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3.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全市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4.拟订推动建立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推动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5.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6.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7.负责对省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和对开展信用互助的资金互助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协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8.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深化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最多跑一次”等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监管职责。加强地方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衔接,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强化对全市开展信用互助的资金互助会、地方各类交易场所、投资公司和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地方负责监管的各类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积极引导其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11.参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与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 12.协助推动全市新兴金融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全市政府性投资政策,推进全市金融服务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和温州金融集聚区建设。协作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参与指导各类金融小镇发展布局和创新发展。 13.参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具体指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14.协助组织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政府性重大投资的融资方案。负责推进金融业相关试点具体工作。 15.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工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金融战略协调发展。 16.参与推进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7.负责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的综合统计和技术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18.负责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债务化解服务工作,协调做好风险企业帮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融办部门预算包括:金融办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市金融办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融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2338.30万元。 (二)关于金融办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0年收入预算233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8.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金融办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3.15万元,占53.2%;公用经费支出209.90万元,占8.9%;项目支出885.25万元,占37.9%。 (四)关于金融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融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8.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38.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73万元。 (五)关于金融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融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8.3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99.96万元,主要是减少财政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奖补资金(市本级)”1481.26万元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奖励”10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4.45万元,占6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35万元,占5.6%;卫生健康(类)支出53.77万元,占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0万元,占18.0%、住房保障支出119.73万元,占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58.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6.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务管理与服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8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9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42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9.63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金融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金融办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金融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融办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出国经费)压减以后的金额为4.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省内外有关单位来温调研、考察工作减少。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金融办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7.1%。主要用于接待前来调研、考察温州金改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的省内外有关单位的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内外有关单位来温调研、考察工作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融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融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金融办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8.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经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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