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温州 > 社会信息
温州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公布
发布日期: 2020- 06- 03 08: 3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温州近日已官宣入夏,一波高温津贴福利紧随而至。记者6月2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本月起企业需按照要求进行发放。

据悉,今年的高温补贴继续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将会同安全生产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记者 孙余丹 通讯员 邵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