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修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入园企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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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修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入园企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30日制定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以下简称“海创园”)的发展,提升园区的运营管理效率,汇聚科技人才、集聚科创资源、培育科技企业,尽快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文件精神,参考各县市区的相关扶持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新增“入驻海创园(除众创空间外)的企业(项目),享受两个月装修期免租,此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本次管理办法修改前入驻的企业”条款,给予入驻温州海创园(除众创空间外)的企业(项目)两个月的装修期免租优惠。政策修改前入驻海创园(除众创空间外)的企业(项目)的,同样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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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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