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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20-03374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8/2020-03374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 09- 1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三定”方案,我局的主要职责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3、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侵占人行道、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依据省政府批复,以市政府公告为准。

5、负责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和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承担市级直接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对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处罚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6、负责市属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有关的行政许可。参与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协调城区防汛抗台及城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温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中心

2. 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3. 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

5. 温州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6.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

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4,064.2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3.8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垃圾分类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265.7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3,26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1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2,254.41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06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1.92万元,占22.38%;项目支出41,962.34万元,占77.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064.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1.45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垃圾分类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8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94.92万元,下降43.23%。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局属温州市公园管理处、温州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两家单位划转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应经费同步划转;二是市管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东瓯大桥附属绿化养护、瓯海大道绿化养护、污染物排放监测费、永兴综合填埋场运行经费、飞灰固化处理运输经费、东郊粪便处理厂运行经费、公园绿化养护、保安、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转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93万元,占8.88%;卫生健康(类)支出670.34万元,占5.6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9,374.85万元,占79.3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15.73万元,占6.0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主要原因是: 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72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6.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按年初预算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低。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0.62万元,支出决算为5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低。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841.72万元,支出决算为8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按年初预算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一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49.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9.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温州市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温州市市政管处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399.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温州市园林局、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45.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7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3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16%。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59.60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管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东瓯大桥附属绿化养护、瓯海大道绿化养护、污染物排放监测费、永兴综合填埋场运行经费、飞灰固化处理运输经费、东郊粪便处理厂运行经费、公园绿化养护、保安、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转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二是新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9,357.70万元,占93.1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896.71万元,占6.8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557.07万元,支出决算为42,25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5%,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蓝田污泥干化焚烧厂污泥处置费、2019年新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019年西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维养考核奖励费”的年初预算在本部门,支出是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预算数在年中已调减。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00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935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投资项目“蓝田污泥干化焚烧厂污泥处置费、2019年新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维养考核奖励费”的年初预算在本部门,支出是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预算数在年中已调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130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投资项目,2019年西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的年初预算在本部门,支出是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预算数在年中已调减。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预发全员绩效奖。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完成预算的80.5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69万元,占95.2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8.24万元,下降19.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占4.7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39万元,下降27.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9万元,完成预算的9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9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8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22.30%。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执法系统工作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累计38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执法系统工作餐等支出。接待385人次,3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2个,共涉及资金110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4%。组织对2019年度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6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858.7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7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下属温州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是比较清晰、细化、可衡量。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各项目执行率较高并在预定期限内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水质检测费及动物外包饲养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质检测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各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及部分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检测水样181个,其中42项170个,106项11个,有效监督各水厂加强水质管理;二是按季度分批次对各水质进行监测,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产出和效益指标细化程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项目预期绩效,并将各类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量化、细化,强化结果导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

项目名称

水质检测费

项目

责任部门

供节水科

项目负责人

林益槐

联系电话

15957775177

项目

基本

情况

上年

结转

年初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19


18.93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说明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项目预算科学、合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相关;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安排19万,实际支付18.93万,项目执行率=(实际支付金额/政府预算数)×100%=(18.93/19)*100%=99.6%。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依法开展对全市供水企业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抽样检测工作。按程序自行采购,委托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我中心联合供水企业进行监督取样,保障取样过程合法合规。同时,留有备样,对检测有异议的进行复检,提高结果准确性和可信度。

15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15

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资金支出合规率100%。

15

项目产出

30

对各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及部分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检测水样181个,其中42项170个,106项11个。有效监督各水厂加强水质管理。

30

项目效益(效果)

20

按季度分批次对各水质进行监测,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0

合计

100

-

100

自评结果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80分;  □较差  得分<60分


动物外包饲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7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52万元,执行数为51.52万元,完成预算的94.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由海安县海陵动物科普园负责两栖爬行馆内的网纹蟒、扬子鳄、巨蜥、陆龟、中华鲟等40种186只两栖爬行类动物饲养和展出;二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两栖爬行馆内动物的健康和展出效果,保障了温州动物园动物的多样性,吸引更多游客入园观赏。据统计,2019年全年温州动物园共接待游客83.75人次,实现门票收入2210.3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单位缺少一定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益发挥;二是项目预算投入无测算依据,产出和效益指标未设置关键性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对委派的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审核程序,确保饲养动物的专业性,同时做好对动物饲养过程的监管,确保饲养动物的质量和数量;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项目预期绩效,并将各类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量化、细化,强化结果导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

项目名称

动物外包饲养费

项目

责任部门

动管科

项目负责人

陈继肖

联系电话

13868400077

项目

基本

情况

上年

结转

年初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54.52


51.52

3.00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说明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我处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的科学、合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完整相关。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比交匹配。

9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94.5%。

9.75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单位有专职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12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15

无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超出项目预算范围,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无关或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没有。

12

项目产出

30

基本完成94.5%。

28

项目效益(效果)

20

确保动物的健康,保证外包点的展出效果。

20

合计

100

-

90.75

自评结果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80分;  □较差  得分<60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7个。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项目2个,分别是水质检测费项目和物外包饲养费项目;评价结果等次为良好项目3个,分别是市管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计量监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监测费项目;评价结果等次为一般项目2个,分别是道路桥梁日常养护费用项目和规范化建设装备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零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51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城管执法机关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执法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执法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执法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执法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反映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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