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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8/2020-03413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纪委市监委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8/2020-03413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纪委市监委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 09-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一、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温州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委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纪委本级

2、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非独立核算,预决算合并在市纪委本级)。

二、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785.6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07.39万元,增长52.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4.9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20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3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70.87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8.94万元,占69.04%;项目支出2,712.61万元,占30.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85.6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5.64万元,增长53.0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4.76万元,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13.37万元,占87.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88万元,5.35%;卫生健康(类)支出169.14万元,2.09%;住房保障(类)支出375.29万元,4.6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97.29万元,支出决算为8,09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9%,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86.16万元,支出决算为48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办案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廉政教育中心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率调整降低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缴费费率调整降低。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6.91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相应追加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预算。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8.66万元,支出决算为5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增加,年中相应追加购房补贴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5.45万元,增长100.0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49.98万元,67.07%;其他(类)支出220.89万元,32.93%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基本支出及追加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相应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其中:

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基本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相应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追加调整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相应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0万元,完成预算的209.6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单位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39万元,占94.9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437.52%,主要原因是购置经批准的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占5.01%,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经批准的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6.5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5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75%。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相关单位工作交流、考察、调研,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餐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累计81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考察、调研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816人次,7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25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3%。组织对2019年度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审查调查场所信息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9.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市纪委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0.87万元。

2019年度温州市市级部门(单位)

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说明

自评

得分

投     入(共20分)

预算编制(共10分)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5

单位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

5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5

科学合理设立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5

预算配置(共10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在职人员数233,编制数273.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1.83

0

重点项目预算保障率

4

重点项目预算保障率80.9

4

过程(共30分)

预算执行(15分)

项目预算执行率

5

项目预算执行率95.16

 5

预算调整率

3

预算调整率小于5%,

 5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93%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三公经费”控制率98.9%

 3

政府采购完成率

2

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2

预算

管理

(10分)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3

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完整,执行到位。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

资金使用合理性

2

部门预算资金使用与批准的预算及其预算内容相符合。

2

整改落实

3

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3

资产管理(5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1

制定健全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执行到位。

1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92%

1

产出与效果(共50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

15

1、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362起,党纪政务处分180人。2、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325起429人。3、强力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打造正泰集团等22个清廉民企示范点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检查,查处问题160起250人。5、开展全市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党纪政务处分367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6、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6起160人

15

质量

10

1、开展涉纪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实施“百件积案攻坚”行动,涉纪信访总量、检举控告量、初次举报量、重复举报量和赴省进京越级访量呈现“五下降。2、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推行惩腐打伞“两深化三完善三建立”八项制度3、体制改革有新进展。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创新设置龙港市纪委监委机构,分类推进市属国资集团、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10

时效

5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5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

15 (根据需要增减指标并赋分值) 

 



社会效益

1、执纪为民有新举措,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牵头实施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打伞破网攻坚月”专项行动;开展涉纪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2、护航大局有新作为。聚焦“两区”建设,牵头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经验做法被全省复制推广3、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协同推进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全程高质量、全面高质量

7

环境效益

1、纠治“四风”有新成果,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定性量纪和提级审核把关机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自查自纠;2、推进“三不”有新突破。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日常监督有新提升。3、日常监督有新提升,建立健全“1+2+N”协作机制,推动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联动协作,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

8

可持续性



……



社会公众与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5

合计

——

100

——

96

评价等次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80分;  □较差  得分<60分

填报人(签字):金孙英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郑瀚   填表日期:  2020  3   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及民营企业家节清廉民企论坛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万元,根据财政部门一般性项目压减要求,压减10.41万元,执行数为15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人员以及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正风肃纪、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执纪为民有新举措、纠治四风有新成果、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投入、产出目标量化程度不高;二是反腐败取得社会效益等效益指标难以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二是设置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便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民营企业家节清廉民企论坛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33.65万元,完成预算的86.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清廉民企建设载体化、具体化;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工作覆盖面;发挥协会商会优势,统建清廉精品带。二是为清廉浙江建设乃至全国清廉企业建设提供温州经验、温州素材,助力地方清廉民企可持续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支出事项测算未细化;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合同款支付时间与合同条款存在差异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水平,预算支出有测算依据;二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中共温州市纪委

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

责任部门

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林玉宝

联系电话

88969218

项目

基本

情况

上年

结转

年初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164

-10.41

153.59

0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简述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9


预算执行率

10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本项目建立了采购、资金审批支付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15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15

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15


项目产出

30

1、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6160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88人。2、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7231件次。3、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1起,处理605人。4、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3件,谈话函询9人,立案查处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2人。

28


项目效益(效果)

20

1、执纪为民有新举措。开展涉纪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实施百件积案攻坚行动。涉纪信访总量、检举控告量、初次举报量、重复举报量和赴省进京越级访量呈现五下降2、纠治四风有新成果。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自查自纠。3、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全面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聚焦四有、锻铸铁军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三比三创擂台赛,全面落实全员培训,开展业务知识大比武

20


小计

100

*



负向指标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合计

100

*

99


评价结果

优秀

优秀  90得分100分;良好  75得分90分;

  □一般  60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郑瀚  项目负责人(签字):林玉宝 填表日期:202032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中共温州市纪委

项目名称

民营企业家节清廉民企论坛经费

项目

责任部门

监督检查室

项目负责人

吕心利

联系电话

88969218

项目

基本

情况

上年

结转

年初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39


33.65

5.35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简述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10


预算执行率

10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6.28%

8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本项目建立了采购、资金审批支付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15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15

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15


项目产出

30

1、分别举办了清廉民企建设研讨会和清廉民企论坛。2、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查处影响营商环境问题70余起,约谈问责110余人,并有3.6万余名乡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全市建立民营企业效能监测点9620个,设立民营企业纪检组织178家,建成清廉民企示范点22家。

28


项目效益(效果)

20

1、推动清廉民企建设载体化、具体化; 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工作覆盖面;发挥协会商会优势,统建清廉精品带; 加强区域统筹,联建清廉产业园. 2、为清廉浙江建设乃至全国清廉企业建设提供温州经验、温州素材

20


小计

100

*



负向指标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合计

100

*

98


评价结果

优秀

优秀  90得分100分;良好  75得分90分;

  □一般  60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郑瀚  项目负责人(签字):吕心利 填表日期:202032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壹个,预算金额3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壹个,是民营企业家节清廉民企论坛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9万元,执行数为33.65万元,完成预算的86.28%。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举办清廉民企论坛及相关媒体制作支出,包括论坛会议费、党校培训费、论证制作费等,以起到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效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以本部门为主体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零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06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4.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5.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是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物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 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5.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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