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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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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 09-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总工会

一、温州市总工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各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反映全市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对违反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比武等活动;研究全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做好“温州工匠”认定和服务管理工作。

5、做好本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县乡两级工会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温州市智慧工会工作新平台,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6、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平安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工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

7、研究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牵头和指导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8、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9、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加强职工阵地建设,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最美精神,组织引导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1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制定并执行全市建设和管理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总工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总工会本级决算、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温州市总工会(本级)

2.温州市工人文化宫

3.温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温州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二、温州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03.3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09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03.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1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1.02万元),占收入合计58.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588.14万元,占收入合计41.7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0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49万元,占79.42%;项目支出782.91万元,占20.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5.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52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7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10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0.13万元,占82.3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50万元,占7.56%;卫生健康(类)支出85.38万元,占4.2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7.22万元,占5.8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和年中追加的省拨项目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压缩相关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的省拨资金2019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未高度准确计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11万元,支出决算为7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 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未高度准确计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6.13万元,支出决算为9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导致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年中经市住建委批准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从而追加该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42万元,下降19.49%。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用于人员经费等追加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11.02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02万元, 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用于调整追加人员基本支出和养老、职业年金、医疗费等社会保障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32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等追加指标作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在其他支出中反映。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22.7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公车,未产生车辆运行等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2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22.79%。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累计17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接待174人次,2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总工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3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温州市首届职工运动会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下属温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温州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1万元。但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总工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模困难补助经费及送温暖工程资金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模困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0万元,执行数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给予特殊困难补助,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怀已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效益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二是组织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重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将各类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量化、细化,科学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水平,规范组织开展工作,重视补助资金审核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送温暖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39万元,执行数为7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建档的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缓解因收入低、子女上学和患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为他们及时送去工会组织的温暖已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效益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二是项目申报审核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重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将各类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量化、细化,科学预算,合理决策;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水平,完善申报审核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工作,重视申报、审核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2个,预算金额共计169.5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0个;评价等次为良好的项目1个,是总工会本级劳模困难补助经费项目, 预算金额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遭遇天灾人祸、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以特殊困难补助。评价结果等次为一般的项目1个,是工人文化宫文化活动费项目, 预算金额133.50万元,执行数为13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展宣传职工展览、职工艺术沙龙、阵地活动、文艺演出、职工体育比赛等项目,扩展职工业余生活,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思想素质。评价结果等次为较差的项目0个。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度尚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0.2%,与年初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5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温州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单位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温州市总工会(汇总)公开表.xls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送温暖工程资金).doc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劳模困难补助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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