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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3-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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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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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创建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市法学会。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42.1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8.74万元,增长29.14%。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委启动机构改革后,原市委防范办在编人员10名转隶到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作为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机构改革经费划转追加、专项经费压减、年中追减等经费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42.3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4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0.98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4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04万元,占64.47%;项目支出974.32万元,占35.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2.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8.74万元,增长29.14%。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委启动机构改革后,原市委防范办在编人员10名转隶到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作为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机构改革经费划转追加、专项经费压减、年中追减等经费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7.39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委启动机构改革后,原市委防范办在编人员10名转隶到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作为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机构改革经费划转追加、专项经费压减、年中追减等经费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1.66万元,占88.5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98万元,占5.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20万元,占1.9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4.54万元,占4.1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8.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1979.56万元,调整预算数2365.4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为224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略有控制。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上年结转资金0.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0.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172.44万元,调整预算数96.7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93.4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68.9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8.3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4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45.95万元,调整预算数49.2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4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71.45万元,调整预算数96.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9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9.7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8万元,占本年支出7.69%。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35万元,增长202.9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追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10.98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210.9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各项指标如无数据,也需零反映并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20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年初没有列入预算,2019年12月份委领导1 人陪同省政法委交流团组团出访美国、韩国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占61.64%,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6.38万元,上升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委机关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运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占38.3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委机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制度、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1人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年初没有列入预算,2019年12月份委领导1 人陪同省政法委交流团组团出访美国、韩国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运行。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省委扫黑除恶、平安督查组及各地市来温交流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制度、对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实行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累计40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省委扫黑除恶、平安督查组及各地市来温交流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接待405人次,5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97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27%。我委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市委政法委组织对“政法信息化建设”“平安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平安工作经费”项目委托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项目通过开展平安巡查、平安宣传、维稳工作及综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深化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营造平安工作氛围的目的。但因相较年初预算有少部分项目未完成,且投入中存在不合理不合规支出,使得本项目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市委政法委对“平安综治督导室”“综治管理信息中心”“法学会秘书处”等5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平安综治督导室”部门整体支出委托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全面提升基层政法综治平安维稳干部的履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积小安为大安,创建平安大市服务。全面提升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凝聚力,更好的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打击成效保持全省前列。开展“护平安树标杆”活动,及时发现、整改一大批隐患,进一步夯实平安创建基础,社会大局稳定局面持续巩固。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委政法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信息化建设”及“平安工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做好新平台与基层治理分析应用平台的融合,实现网格员上报信息进行自动分析与自动分拣,提供信息流的自动识别与归口建议,加快信息的流转,提升信息分拣的精确程度。;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按照不同的部门与事件的紧急程度,进行预警、识别、流转与督办。三是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事件专题库,建立预警分析模型,开展基于语义的大数据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提供决策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报的预算精细化不够;二是项目启动与执行有点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预算编报更加科学精细化;二是项目启动严格按计划、按步骤实施,确保该项目按时完成。 平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2.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42.2万元,执行数为44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现并整改一批基层政法队伍作风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水平; 二是全面提升基层政法综治平安维稳干部的履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积小安为大安,创建平安大市服务; 三是全面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四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得到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不高,部分投入指标没有逐条一一对应产出指标;二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要素不齐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水平,投入应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项目产出目标应与各投入指标对应,并进行细化量化;二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包括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进行规范。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安工作经费项目经财政复评得分88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政法信息化建设项目其实是基础平台、数据库中心硬件等建设,后续要大力投入经费与软件开发、应用、升级等工作,建立基于基层治理系统、社会舆情与热点新闻数据库、社情民意、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矛盾纠纷等信息化分析与预警平台,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事件专题库,建立预警分析模型,开展基于语义的大数据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提供决策服务。该项目内容包括平安政法分析预警平台软件开发120万元、温州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升级维护100万元、综治信息管理中心硬件改造升级80万元等三个部分,共计预算数300万元,决算执行数293.2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75%,自评结果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划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福利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项),是指行政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在职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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