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 办理情况 |
1 | 市民反映瓯海区温瑞大道万象城一带修路都快修了两年,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都要路阻,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现咨询何时完工及建议交警部门加强疏导工作,望了解。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瓯海区温瑞大道万象城一带修路都快修了两年,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都要路阻,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现咨询何时完工及建议交警部门加强疏导工作,望了解。”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道路的施工引发的拥堵、通行不便等问题是城市发展建设必经的过程。对于施工路段的管理,交警部门也面临着较大压力。从今年5月13日,温瑞大道施工提前进入第二阶段,施工路段由双向6车道的通行条件调整为双向4车道,较之前减少了2个车道,减少了车流通行能力。第二阶段施工预计2022年4月底结束。待施工完毕,该路段的交通状况将会大幅改善。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 现阶段还处于建设的“阵痛期”,希望群众能克服当前出行困难,尽可能避开施工路段通行。施工期间,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秩序的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缓解温瑞大道的通行压力。 一、交警部门提前对外公告,告知群众合理安排出行线路。 二、积极对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期间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多名安保人员进行巡逻管理。 三、优化勤务安排,落实交警队员采取定点管理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温瑞大道沿线的监管,突出对高峰易堵时段的管控疏导力度。 四、密切关注温瑞大道各个路口的交通流量、流向特点等的变化情况,视情优化灯控配时以改善通行能力。 五、落实专人进行视频巡查,.发现事故、拥堵等警情,第一时间派员前往处置疏通,全力排堵保畅。 在温瑞大道施工期间,不少车辆为避免拥堵,绕行周边路段通行,导致瓯海大道、龙霞南路、104国道、南湖路、霞坊路等周边路段车流量有所增多,特别高峰时容易发生通行不畅。对此,交警部门优化警力部署,已加强拥堵点段的指挥疏导,并立足道路交通实际,科学合理调整信号灯配时、车道等交通设施,挖掘道路通行潜能。 此外,交警部门积极通过FM103.9温州交通广播、FM100.3温州音乐广播等平台及时播报路况信息,以便于广大驾驶员提前做好避让和绕行的准备,竭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交警部门于9月6日下午向您反馈,您表示满意。 |
2 | 市民反映鹿城区南塘二组团和下吕浦六区之间双龙路龙康桥周边有小学,但该处并未设置斑马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建议在南塘二组团和下吕浦六区交叉口增设斑马线及减速带,望采纳。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双龙路砻糠桥道路规划影响小区业主正常出行,建议双龙路开设出入口”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南汇街道于9月18日下午3时,牵头组织住建局、名城集团、交管局、南塘社区及南塘二组团、柳园业委会召开研讨会。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双龙路砻糠桥周边道路规划不合理问题,住建局表示将在双龙路二期工程纳入规划考虑;由名城集团对天利嘉园与南塘二组团缺失的人行道给予完善,解决周边群众通行安全问题。 9月23日,经电话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最后,感谢市民对鹿城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
3 | 市民反映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路与工贸路交叉口处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当红绿灯亮起时,学院路上直行车辆与右转弯进出工贸路的车辆冲突,导致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现要求将红绿灯往西侧挪,望处理。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学院路与工贸路交叉口处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二大队辖区中队民警通过电话也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告知反映人相关情况。 学院工贸路口已优化提升:1、在原南北方向行人交通信号灯和东西方向车行信号灯的基础上增加东西方向行人交通信号灯、南北方向车行信号灯,确保路口四个方向人行、车行都有灯为依,结束混乱通行旧状;2、将学院路人才大厦前西侧的停止线西移。 |
4 | 市民反映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附一医门口的帆海西路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交通通行,要求部门加强现场疏导,望处理。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的附一医南白象院区门口的帆海西路每天交通堵塞严重,严重影响交通通行,要求部门加强现场疏导,望处理”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实地勘查,温医大附一院南白象院区位于学府北路与帆海西路交叉点,该区域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治安及交通环境复杂,乱象诸多。同时随着就诊车辆数不断攀升及周边停车压力与日俱增,现有的道路条件及停车资源已难以适应当前的严峻交通形势。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交警部门一直非常重视一医新院周边帆海西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积极调整勤务,增加人员投入,高峰期间落实警力对帆海西路温瑞大道路口、附二路路口、急诊门口处、学府北路路口等重要点段进行定点执勤管理,每日安排7至8名专职队员进行日常巡逻,从7:30-17:30不间断管理,对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此外,交警部门利用监控实时监管,若发现拥堵警情,第一时间增派警力前往指挥疏通,全力排堵保畅。结合此次来件,交警部门已优化警力部署,切实加大了帆海西路一带的管控疏导力度,全力排堵保畅,实行宣管并重,引导过往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停车,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辖区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已于2021年9月8日上午联系您反馈处置情况,您表示满意。交通秩序管理靠交警,也靠大家。最后,感谢市民对瓯海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
5 | 鹿城区南塘二组团业主反映小区对面的双龙路龙康桥从西往南开根本进不了小区,且从小区东门、西门出来也上不了桥,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日常出入,导致小区业主出行均需要绕行,严重影响正常出行,建议部门在双龙路上开设出入口,解决小区进出问题,望采纳。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双龙路砻糠桥道路规划影响小区业主正常出行,建议双龙路开设出入口”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南汇街道于9月18日下午3时,牵头组织住建局、名城集团、交管局、南塘社区及南塘二组团、柳园业委会召开研讨会。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双龙路砻糠桥周边道路规划不合理问题,住建局表示将在双龙路二期工程纳入规划考虑;由名城集团对天利嘉园与南塘二组团缺失的人行道给予完善,解决周边群众通行安全问题。 9月23日,经电话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最后,感谢市民对鹿城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
6 | 市民反映鹿城区学院西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口的学院路上每天有人在路上拦车,导致机动车无法正常行驶,造成交通拥堵及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咨询部门是否有相应的解决方案,望了解。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学院西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口的学院路上每天有人在路上拦车,导致机动车无法正常行驶,造成交通拥堵及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咨询部门是否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交管部门已安排定点专职警力在附二医周边进行巡逻管理,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违规揽客代驾人员进行管理并教育。同时,由蒲鞋市街道、大南街道牵头,联合辖区派出所、交管部门相关部门不定时对学院西路的违规揽客代驾人员进行专项整治。据统计,1月份以来二大队在学院西路查处违规揽客代驾157起。 交警部门已于2021年9月7日下午联系您反馈处置情况,您表示理解。交通秩序管理靠交警,也靠大家。最后,感谢市民对鹿城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
7 | 市民反映龙湾区状元街道耐宝路与瓯江路交叉口每天有工程车行驶,造成周边房屋晃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建议对该路段进行限高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望采纳。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龙湾区状元街道耐宝路与瓯江路交叉口每天有工程车行驶,造成周边房屋晃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建议对该路段进行限高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望采纳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市交通管理局三大队于2021年9月8日进行核实。经向属地街道了解,因耐宝路瓯江路限高栏此前被车辆撞坏,目前已在稳固地基,后续地基稳固后将重新安装限高栏。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交管部门已与瓯江路沿线施工场地进行沟通,要求其工地内工程车车辆从衢江路方向进行通行。同时,交管部门对工程车上路行驶存在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管理态势,每天对辖区工程渣土车必经道路开展巡查管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进行拦截查处。 2021年9月9日,交管局三大队电话联系当事人,就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当事人表示理解。 |
8 | 市民反映其的摩托车牌照是洞头区的,但骑摩托车前往温州市区,温州市区的交警却不让其通行,表示洞头区的摩托车不能进入市区,认为该行为不合理,洞头区也是属于温州市的,咨询洞头区牌照的摩托车为何不能驶入温州市区,望了解。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 市民反映其的摩托车牌照是洞头区的,但骑摩托车前往温州市区,温州市区的交警却不让其通行,表示洞头区的摩托车不能进入市区,认为该行为不合理,洞头区也是属于温州市的,咨询洞头区牌照的摩托车为何不能驶入温州市区,望了解。现咨询具体原因。经市交通管理局执法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9月7日9时左右使用88300000与市民联系,市民未接听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3年温州市交警支队依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非市区摩托车不能进入市区。非市区摩托车是指车籍地在鹿城、龙湾、瓯海以外上牌的摩托车。尽管近年来洞头从县变成了区,但是《通告》限行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为了防止产生歧义,我局去年特地在限行的辅助标志上表明洞头区摩托车不得进入的文字。洞头交警大队车管所在摩托车上牌时,开展温馨提示,提醒车主洞头号牌摩托车不能进入温州市区。 |
9 | 1、市民反映8月31日其车辆浙C.J2622停在鹿城区学院路学院大厦的停车场内,执法中队对其车辆进行抄牌,并告知其的车辆没有停在划线车位内,其表示其的车辆是停在停车场内的,执法不应该进行抄牌,认为该行为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望处理。 2、市民反映8月31日其车辆浙C.J2622停在鹿城区学院路学院大厦的停车场内,执法中队对其车辆进行抄牌,其表示执法抄牌前并未提醒车主挪车,认为该行为不合理,建议执法能人性化执法,抄牌前先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挪车再进行处罚,望采纳。 | 1、与DH20212843969829件同人同事,告知DH20212843969829件答复内容,市民表示理解。(DH20212843969829件答复内容:经调查了解,2021年8月21日20点56分浙CJ2622机动车在学院大厦前人行道上停放,该处未施划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施划的停车位以外,人行道禁止车辆停放。违停证据确凿,不予撤销。) 2、您好,您于2021-09-07向温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反映8月31日其车辆浙C.J2622停在鹿城区学院路学院大厦的停车场内,执法中队对其车辆进行抄牌,其表示执法抄牌前并未提醒车主挪车,认为该行为不合理,建议执法能人性化执法,抄牌前先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挪车再进行处罚,望采纳。 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2021年8月21日20点56分浙CJ2622机动车在学院中路学院大厦前人行道上停放,该处未施划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施划的停车位以外,人行道禁止车辆停放。该建议不予采纳。一是无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执法人员处理违停前需要联系违停车主,二是若每次处理前都联系车主,会助长违停行为。 |
10 | 市民反映瓯海区瓯海大道高架桥上每天有7座面包车运货,经常发生车辆抛锚等情况,导致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现咨询交警是否会对运货的七座面包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望了解。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瓯海区瓯海大道高架桥上每天有7座面包车运货,经常发生车辆抛锚等情况,导致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现咨询交警是否会对运货的七座面包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望了解事项,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市交通管理局三大队于2021年9月8日进行核实。经了解,瓯海大道主道(高架)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二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通行,每日7时至21时禁止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业作业车通行。故七座面包车是允许上瓯海大道高架的,但对于七座面包车违法改装运货等情况,辖区交管在巡逻管理过程中如有发现将采取相应的处置。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辖区交管也已加大对瓯海大道沿线的巡逻车巡逻管理力度。 市民若在瓯海大道高架(龙湾段)发现七座面包车违法改装运货的情况可拨打三大队热线86351381反映,辖区交管接到反映后将立即派巡逻车前往处置。 2021年9月9日,交管局三大队电话联系当事人,就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当事人表示已知晓。 |
11 | 市民反映鹿城区老城区仓桥街停车位很少,导致周边住户停车困难,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现建议部门改为单行道设置增设一部分停车位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有效措施,望采纳。 | 您好,您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老城区仓桥街停车位很少,导致周边住户停车困难,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现建议部门改为单行线,增设停车位或采取其他相应有效措施的事项,经交管局一大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交管局一大队二中队于2021年9月8日9时51分与您取得联系。交管部门表示,仓桥街、沧河巷位于鹿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城西街板块,是现存比较完好的历史古街巷之一,其附近有郑振铎纪念馆、夏鼐故居,以及明朝宰相黄淮、清朝武进士吴廷元、民国中将徐风楼等名人故居。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仓桥街、沧河巷一带交通拥堵情况也随之严重,加上这两条路为双向通行道路,经常会发生两车因两侧违停车辆而无法交汇的现象,对该片区群众日常出行和慕名前来的游客造成了极大不便,交管部门常有收到群众要求交管部门对该片区违停车辆进行管理的诉求。为此,形成了由五马街道牵头,组织百里社区和城西社区,交管部门配合治理的工作形式,开始对仓桥街、沧河巷、城西街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最初,属地社区有意向对仓桥街及周边道路设置交通微循环,这样不仅能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也能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但最后因居民意见非常不统一,无法协调的结果终止了该项工作的开展。随后,经交管部门对仓桥街实地勘查、调研,仓桥街路宽约6米,按照行车道路标准和消防通道要求:消防通道的宽度必须在4米以上,双向通行道路若设置停车泊位,路宽须达8米及以上。根据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仓桥街道路基础条件不符合施划停车泊位标准,交管部门不会在仓桥街路段施划公共停车泊位,并会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对违停车辆开展严管。交管部门已在府前街北段(广场路-百里路)设置错时停车(每天19时-次日7时允许车辆顺向沿边30公分依次有序停放,公交车站、黄色禁停网格、路口处、人行横道处、转弯处等除外)措施,以缓解附近居民夜间停车难问题。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交管部门于2021年9月9日9时36分向您反馈,您表示满意,且无需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