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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温州市资规局局长冯金考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8 16:0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字体:[ ]

 

 

内容摘要

办理情况

1

麻先生咨询龙湾高铁站建设的具体位置;及东站建设周边的整体规划是怎么安排的,望了解详情。

您好:

1、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对温州东站的位置前期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东站选址在机场T2航站楼对面,和T2航展楼分立在滨海大道的东西两侧,打造温州的东部综合交通枢纽。

2、根据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属地政府对东枢纽城市设计进行了深入研究。温州东枢纽打造目标是第四代+空铁枢纽,规划建设成为全国性交通枢纽、区域产业服务中心、时尚之都国际门户,东站周边用地功能主要为商业和办公,发展楼宇经济和服务业。

2

文成县黄坦镇云湖村严先生反映,其多次往返文成县黄坦国土所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证,国土所不明原因拒绝办理,其表示曾多次向市资规局部门咨询核实,但至今未果,希望部门核实详情并予以办证。

您好: 您来黄坦所办理不动产证,黄坦所工作人员联合农业农村局人员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多次去现场调查,该宅基地未批先建,宅基地违法处置职能在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③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④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⑥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如需办理不动产权证,请权利人带上身份证、用地审批手续、规划审批手续及规划核实确认书、不动产测绘报告等资料到黄坦所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3

泰顺邱先生咨询永久农田用于种植一季粮食,剩下的三个季节是荒废在那里,想了解闲置周期内的农田可否种植非粮食性的观赏性植物作为乡村旅游项目,望核实详情。

您好:2021年12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立即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核实诉求,经了解,您是想咨询计划流转部分的农田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方面的相关政策,以为下步工作做准备。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建议: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我们提倡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如要种植非粮食性的观赏性植物要确保不破坏耕地,且不宜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不能种植草皮、林木等。

4

乐清海边居民李先生咨询,滩涂上到处种植红树林,影响附近养殖户赶海养殖,希望部门考虑老百姓生计,不要全部种植,现想了解红树林种植的详细规划是怎么安排和考虑的,望核实详情。

您好:

1、红树林规划计划。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红树林很重视,红树林的生态价值越来越得到认可。去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温州的任务是完成200公顷红树林的营建。这个任务只占全国的2%,因为红树林怕冷,温州已经是中国红树林分布的最北界。去年我局已经编制了市级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200公顷种植区域的范围和分布。

2、赶海产生人树冲突。从红树林的生长特性来说,种红树林的滩涂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没有海水,会旱死,海水漫太久又会淹死。我们有调查表明,种植红树林后,红树林下面的小海鲜不一定多,但红树林旁边滩涂的小海鲜明显就多了。基于这个调查,我们现在种红树林时,不会像以前那样,一排排一行行密集去种,开始注重空间布局设计,留出必要的水道、沟槽、光滩、养殖塘等等。根据技术标准和专家意见,这部分面积一般占40%。这既为底栖生物和鸟类提供了觅食生存的环境,也为赶海群众留出空间。

5

洞头区岙仔村孙先生反映:1、洞头区环岛线景光控制性规划中限定盖高楼时资规部门审批的规范高度为12-16米,为何洞头区资规局对岙仔村B地块冶金房开建设的高楼审批为海拔95米高度的建筑高楼,因岙仔村地处沿海风景地貌区,该建设破坏了洞头海景资源,望对该处行为予以查处;2、要求洞头区资规部门限期公开2006年土地出让合同(1.69亿合同),洞头区资规局以档案未保存为由无法提供,其表示此项不合理,望核实详情;3、2012年土地合同上容积率为1-1.3,建筑面积为115000多平方,现在土地建设许可证审批出来152000多平方,总共不计容的面积有42000多平方,现想了解该依据从哪里来,望核实详情。

您好: 

1、您所反映的项目为洞头区东屏街道岙仔村旧村改造B地块项目,由温州市洞头冶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出让取得该项目土地。土地出让在前,环岛路沿线景观控规编制在后,且控规覆盖范围、功能、指标均与已出让土地不一致,特别是该控规并未覆盖争议最大的环岛公路内侧的36#高楼,项目审批主要依据是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约定的相关地块指标。目前该项目方案先后经过专家论证、部门方案联合审查等程序,最终方案建筑高度约75米,并已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项目既符合土地出让时约定的地块指标要求,又满足与周边建筑的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

2、您反映的2006年土地出让合同(1.69亿合同)信息公开,经再次核实,本机关并未保存该信息。我局已于10月27日向您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

3、关于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不符的问题。容积率是指地上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根据该项目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7847.81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地上建筑面积为115120.2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2727.61平方米(主要作为地下一、二层停车库、配电房、地下人防等配套设施)。经测算,项目容积率为1.3,符合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要求。

6

汤先生咨询鹿城区的安置房已交付,想直接过户给孩子名下,是否可以?相关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手续费用是多少,税额是多少?望了解详情。

您好:您的安置房不能直接登记到您的子女名下,应先由您本人凭结算单、购房发票和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到您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费80元(增加证书每本加收10元);再由您和您的子女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赠与或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过户登记。安置房一般为划拨土地,过户时必须转为出让土地,需要补缴出让金。税费方面,过户时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具体可咨询鹿城税务0577-88899601。

2021/12/21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工作人员联系汤先生,汤先生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无需再解答。

7

傅先生咨询村里山上一块地,原先是林子拔了造地,后又无人种地荒废多年,现在乡镇说要整改拔草种树,针对此项,想了解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望资规部门核实。

您好:您反映的是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涉林垦造耕地整改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2项工作。简单来说涉林垦造耕地整改就是把以前造地项目不符合现在生态保护要求的部分,退耕还林。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就是本来就是耕地的,结果抛荒或者用作它用,我们要重新恢复成耕地开展粮食种植。具体到每个乡镇或者每个村,这两个问题可能都会存在,确实容易让老百姓们产生疑问。这也侧面说明我们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工作落实不够细致,群众工作不够深入。其实,一块地上无论是搞建设、种树还是种粮食,体现的是“用途管制”的概念,核心是为了保护耕地。我们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等等,国家对各个类型的总量面积、开发利用要求、用途转换方式都是有规定的,由此保证每块地都发挥最好的效益,确保18亿亩耕地面积不突破。我们开展的涉林垦造耕地整改工作,就是对以前实施的垦造耕地项目的反思整改。那些在新的生态红线内的、坡度较陡影响水土保持的,我们要坚决退出,还草还林。反之,有些土地耕作条件很好,本来就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要确保种粮食的,结果长时间抛荒,或者种经济作物,甚至建设占用,对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都产生重大影响。习近平主席说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因此,2020年开始,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都出台了坚决制止耕地“ 非农化” 防止耕地“ 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文件,目的就是为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于存在“非粮化”“非农化”情形的地块我们要逐步整改,恢复耕地功能。当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是一刀切,会稳妥分类处置,充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但是对于国务院文件发了以后,暨2020 年 9 月 10 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和 2020 年 11 月 4 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要求是很严格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根据分工,“非粮化”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非农化”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如果您对这块工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具体与我们局用途管制和耕保处、生态修复处咨询了解,联系电话:88367502,谢谢。

8

杨先生反映经开区天河街道浦门村1994年受洪灾灾害导致村搬迁,原浦门村搬迁迁移浦门新村,村民郑德智、郑德慧的房屋因道路拓宽被拆迁用作通行道路,当时村里协议,在路的对面给予建造房屋,建造房屋后村里未将相关办理手续递送到位,从1994年拖延到2003年,直到温州市164号文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温州市区私人住宅遗留问题》文件颁布实施,该两户村民向当地街道提交了相关的办理登记材料及公示,但至今未审批办证,曾多次向经开区资规局局长反映无果,经开区资规局反馈称:这条路做了新的规划,房屋前面小段部分被红线控制,只能对这栋房屋未被红线控制的予以登记办理产权证,且街道多次向资规局递交材料要求办理均被拒,村民认为此项不合理,要求部门予以解决产权证登记办理。

您好:永强大道215和217号两处房屋拆建未经属地街道和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审批,属违法建筑,且处于永强大道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根据市政府温政函(2017)54号规定,温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农民建房不予补办相关审批确权手续。而《关于妥善解决市区私人住宅建设遗留问题的通知》(温政办〔2003〕164号)属于阶段性文件,已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时停止使用,新的相关政策文件没有出台。因此,两处房屋的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手续缺乏依据。

    当前温州市区解决历史遗留房屋产权问题主要通过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利益,在拆迁安置过程采取了“四策合一”,即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保障房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等四策合一,目前该政策仍在延续使用中。

9

您好:永强大道215和217号两处房屋拆建未经属地街道和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审批,属违法建筑,且处于永强大道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根据市政府温政函(2017)54号规定,温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农民建房不予补办相关审批确权手续。而《关于妥善解决市区私人住宅建设遗留问题的通知》(温政办〔2003〕164号)属于阶段性文件,已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时停止使用,新的相关政策文件没有出台。因此,两处房屋的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手续缺乏依据。

    当前温州市区解决历史遗留房屋产权问题主要通过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利益,在拆迁安置过程采取了“四策合一”,即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保障房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等四策合一,目前该政策仍在延续使用中。

您好:根据《温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 施方案(2021-2023)》这一文件,在项目符合规划功能和相关规范、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自用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此类项目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21-12-23 根据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19]5号、[2020]7号,受理流程为:(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属地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属地街镇(园区)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区工业用地二次发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2)区工业用地二次发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备案。(3)企业凭备案表到相关部门办理基建审批手续。 

10

永嘉南城街道周先生咨询被划为地质灾害风险区后自留地可否申请盖房子,相关的审批手续如何申请,望了解详情。

您好:您于2021年12月8日反映的永嘉南城街道周先生咨询被划为地质灾害风险区后自留地可否申请盖房子,相关的审批手续如何申请,望了解详情,于2021年12月16日已再次联系12345表示撤诉。如有疑问,请联系(66971855)。

11

谢先生反映龙湾区龙湾锦苑安置房原拆迁安置协议签订2018年交付入住,后因东站规划到了,被告知不能入住,目前为止一直处于无限定时期入住,村民多次往返资规部门、街道等均无果,现向街道咨询被告知12月19日之前签订改签安置协议,前往A38地块安置每户奖励800元,增购面积18元,合法面积36元,相关过渡费都会支付,其表示改签拆迁安置政府部门应该出具通告性公告,针对此项,改签拆迁安置是否配备其他的安置条件、资规部门有无颁布的实施文件、有无提供具体的安置方案给拆迁村民,望处理。

您好: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与属地街道对接,永兴街道五溪村搬迁安置一期工程,设计建设总幢数20幢,该项目19#、20#楼于2017年9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后已交付使用。该项目余下的18幢AB地块还未竣工验收,目前因受甬台温福高铁(温州东)轨道控制区及线位计划的影响,故暂缓A、B地块剩余18幢安置房的交付使用。

二、处理情况。该事项由龙湾区政府负责,我们资规部门没有参与该政策的制定。据了解,龙湾区政府已研究制定出五溪村整村搬迁改造置换工程安置变更政策(1、期房安置:明确安置在温州市永强南片区沙城西单元A-38地块,简称永强南片区A-38地块;2、现房安置:急需房源的可在全区富裕房源内进行选择,具体以公示为准);属地街道已于2021年10月25日已召开五溪村整村搬迁改造置换工程安置变更工作动员大会,签约地点设在永兴街道永康社区(万安家园2楼),相关工作组已于25日入驻正常开展工作,力求及早解决五溪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具体细节可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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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咨询鹿城区松台街道樱组团1幢是临街大马路,原土地证上登记的为店面,原房产证登记的房屋用途性质为空白,有办理营业执照使用至今,三年前隔壁邻居店面办理过户手续后房产证变成住宅性质,且本人持有原有土地证及房产证前往松台街道市监部门办理更换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告知该处为住宅无法更换执照,针对此项,需资规部门核实,为何现在办证时变为住宅性质,望处理。

您好:经电话联系您,您所反映的不动产位于鹿城区水心樱1幢101室。根据征用土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为温州市啤酒厂宿舍。经查阅房屋登记档案,水心樱1幢101室为温州市啤酒厂分配给权利人的职工宿舍。若您认为上述登记存在错误,权利人可以提交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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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咨询家中爷爷爱好太极、遛鸟,想了解私人可否购买鹦鹉、画眉等进行家庭饲养,望核实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购买鹦鹉、画眉等进行家庭饲养“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1年2月1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从原来的476种(类)基础上增加到988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就有画眉、鹩哥等花鸟市场常见的宠物鸟都列入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再买卖画眉、鹩哥这些鸟类,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规定,河南省开展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标识管理试点,对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上述几类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后,个人可购买作为宠物,但不得用于人工繁育和再次交易。

14

陈先生咨询瓯海区新桥街道西湖诚泰园房屋房权证什么时候可以领证,相关办理费用是多少,税额是多少,如果人在异地,委托温州亲戚可否代办,望核实详情。

您好:瓯海区新桥街道西湖诚泰园安置房已经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可提供结算单、购房发票和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费为住宅80元/本,非住宅550元/本。税费根据申请,需缴纳1%-3%的契税,具体可咨询瓯海税务0577-85771177。如果人在异地,可委托温州亲戚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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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咨询,多年前听说温州会建设地铁通行,想了解温州地铁是否会建设,什么时候开始建设,针对藤桥区域,该地铁线路是否在规划内,望了解详情。

您好:你反映的关于“温州地铁的开建时间和藤桥区域是否在地铁线路规划内”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市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进温州的地铁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市铁管中心正在把温州地铁近期建设规划报国家发改委审查。具体什么时候能批下来,还要看国家发改委的审查情况和相关政策,批复后将开展建设。目前市政府批准的地铁线路规划是骨架网络,还没有覆盖所有区域,我局将于明年开展新一轮地铁线路规划编制工作。在新一轮规划中,根据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和客流预测情况,地铁线路会向一些符合客流要求的区域增加或者延伸地铁线路。

1)批复时间与网络。温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于2018年2月获得市政府批复,确定了 “市域铁路S线+大运量系统M线”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S线为市域城镇间快速联系线路;M线为中心城内各组团间联系线路。

(2)线路布设的客流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根据城市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客流预测,在主要客流廊道上布置轨道线路(高峰小时客流需求在3万以上)。目前市政府批准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轨道交通的骨架网络,暂未覆盖所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