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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新阅读论坛
发布日期: 2021- 12- 31 14: 5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全民阅读有法可依。2022年1月1日,《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为何要为阅读立法?《条例》有何特别之处?《条例》的出台对温州全民阅读工作又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12月30日晚,阅读立法 书香致远——温州市新阅读论坛在市图书馆举行,著名作家王手、温大法学院院长王宗正、温州市图书馆馆长张启林、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曹鸿飞等嘉宾一起,为即将正式实施的《条例》做深度解读。著名作家肖惊鸿、钟求是通过视频连线参与了论坛,为书香温州建设表达各自的观点。

全民阅读,是温州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亮点品牌。2020年温州市居民综合阅读率91.3%,全民阅读核心指数持续领跑全省领先全国。2021年,中国作协首次将“书香中国·文学有我”全民阅读活动落地温州举办,授予温州全国首个“全民阅读示范城”称号。与会嘉宾一致认为,以立法推动温州全民阅读工作再上新台阶,是凝练全民阅读工作成果,并解决存在于工作中的困难与短板,保障全民阅读工作长效协调开展,助力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条例》总计六章三十六条,主要涵盖了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阅读推广服务、阅读保障和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条例》从制度上解决阅读公共资源不均衡问题,更好地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对推动书香温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深切关照民生发展和地方文化,探索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温州方案,明确了城市书房在阅读促进工作中的功能,并规定其基本规范要件。2020年我市制定了国内首个有关城市书房管理的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条例》通过授权配套立法的方式,进一步确认了该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城市书房管理条款是《条例》中以温州经验为基础的特色条款。

《条例》将每年4月份设为“籀园读书月”。建立地方文化阅读内容的生产引导机制,规定建立本地优秀出版物创作扶持机制,鼓励和支持反映瓯越文化、温州人精神、浙南红色文化和其他本地地域文化特色的出版物整理、创作和出版。该规定作为本《条例》的特色和亮点条款,是首次将弘扬和传承温州地域文化予以立法保障,是对本地优秀出版物的立法保护和激励。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对农村人口、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重点群体基本阅读需求的保障。其中,重点儿童阅读倾斜性保障条款,是本条例首次探索的特色条款。 (记者 伍秀蓉 通讯员 温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