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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引导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经营管理绩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有关部门资格审查、专家组资料和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综合审查、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百盛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育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2020年度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企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2020年度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企业。 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市长质量奖及质量管理创新奖企业为榜样,恪守质量诚信,保障质量安全,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为推进温州高质量发展,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更大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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