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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发布日期: 2021- 02- 06 08: 2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日报 字体:[ ]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相关意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根据意见,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播种面积和总产量要分别稳定在150亿公斤以上、1500万亩以上和60亿公斤以上。

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要求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提出了“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意见要求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土地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依法终止耕地流转合同。同时,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来擅自调整耕地用途。(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胡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