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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2003/2021-0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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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 03- 15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一、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目前实有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2人,事业在职人数5人,工勤在职人员3人。另外,编外临时人员3人。机构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宣传研究室、队伍建设指导室、执法监督室、平安综治督导室、基层治理指导室、安全稳定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法学会秘书处10个部处室。另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7人(其中,纪检组领导3人),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温州市综治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编制7人。目前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创建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市法学会。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市委政法委局本级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2478.09万元。

(二)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247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8.09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2478.0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23.61万元,占49.4%;日常公用支出190.43万元,占7.7%;项目支出1064.05万元,占42.9%。

(四)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8.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78.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39万元。

(五)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8.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6.32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8.68万元,占8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万元,占4.6%;卫生健康(类)支出73.52万元,占3.0%;住房保障(类)支出112.39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14.6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64.05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5.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8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5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9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04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0.35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抚恤金;

公用经费190.4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市委政法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各地市政法部门莅临指导、督导以及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的0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委政法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2.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63万元,下降 6.5%,主要是委机关退休人员的增加,实有在职人员的人数减少,相对应的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有所下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4.0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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