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8/2021-02096 |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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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单位预算
一、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成立于2001年,主要负责景山公园的建设、开发和管理;负责温州动物园的管理;负责景山公园的绿化和养护;承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隶属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工程科、绿化科、监督科、动管所、东片管理所、西片管理所、北片管理所、花圃管理所9个职能科室。 二、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收支总预算5481.0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收入预算548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55万元,占12.8%;政府性基金收入4779.49万元,占87.2%。 (三)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支出预算5481.0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4万元、其他支出2799.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11.26万元,占25.7%;日常公用支出365.6万元,占6.7%;项目支出3704.18万元,占67.6%。 (四)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1.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779.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4万元、其他支出2799.49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6.25万元,主要是部分人员经费安排在其他政府性基金的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5万元,占27.0%;卫生健康(类)支出81.63万元,占11.6%;城乡社区(类)支出308.33万元,占44.0%;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4万元,占17.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08.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5.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7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 (七)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779.4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02.7万元,主要是公园绿化养护、保安、保洁经费、动物管理费用、动物饲料及医药费等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980万元,占41.4%;其他(类)支出2799.49万元,占58.6%。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98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绿化养护、保洁、保安经费和公园设施维护及整治经费。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799.49万元,主要用于景山公园(动物园)专项修缮、动物管理费、饲料费、医药费、借展费等经费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持平。主要是单位车辆运行费安排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有车辆8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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