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8/2021-02100 |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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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 一、温州市市政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温州市市政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有: 1.参与编制和起草市政管理有关的专项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参与市管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关工作。 2.负责市管路灯和城市道路、市政桥梁的管理养护工作。 3.负责市区景观亮化工程的运行管理。 4.承担市区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履约监管和市级排水设施运行监管相关工作。 5.指导县(市、区)市政管理、景观亮化业务工作。 6.完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隶属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监管科、技术科、道桥管理所、路灯管理所、排污管理所、亮丽办7个职能科室。 二、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市政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41277.26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收入预算4127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5.96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收入38191.3万元,占92.5%。 (三)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支出预算41277.2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4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66.76万元,占5.5%;日常公用支出276.9万元,占0.7%;项目支出38733.6万元,占93.8%。 (四)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277.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85.96万元、政府性基金38191.3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4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4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85.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6.2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新办公用房第1年租金支出、新办公用房装修经费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191.76万元,占6.2%;城乡社区支出2454.81万元,占79.6%;住房保障支出198.04万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1.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45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新办公用房第1年租金、新办公用房装修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市政设施(道桥隧)养护管理评价体系研究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6.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8191.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949.75万元,主要是西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费、市本级路灯及附属设施日常维养、改造等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8191.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8191.3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市政设施的日常运维,包括道路桥梁设施、路灯设施、污水、污泥处置等。 (八)关于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56.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87万元,增长22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市政管理处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3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执勤特种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0万元,主要用于9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购2辆公务执勤特种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维护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市政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0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62.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29.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市政管理处共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市政管理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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