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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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年,温州市组织实施《温州市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意见》,制订3张任务清单,形成“1+6+3”框架体系,明确未来5年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重污染行业整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六大攻坚方案。泰顺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永嘉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本完成温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污染源普查国家级试点工作验收。 五水共治 2019年,温州市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补短板”、零直排区建设“攻难关”、河岸环境综治“治顽疾”、水质达标提标“清乱源”、美丽河湖打造“塑亮点”、治理体系再造“聚合力”六大专项行动,水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提升。三大水系(瓯江干流、飞云江干流、鳌江干流)水质首次全优,全市平原河网水体氨氮平均浓度1.11毫克/升,比上年同期下降3.84%;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3.40毫克/升,比上年同期下降2.86%; 重污染行业整治 2019年,温州市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开展制鞋等新一轮七大行业新一轮的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治13506家。制订实施《温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列出84个重点建设项目,预计投入140.8亿元。生态环境印发实施《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环保管家服务”,全市12个县(市、区)和1个功能区的13个重点园区,共计2634家企业已签约“环保管家”。 环保督察整改 2019年,温州紧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未完成任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长江经济带及其他现场抽查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三大类10张问题清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按时序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1项,其中2019年新增完成5项;516个交办信访件已处置514件,新增完成7件,完成率99.61%;举一反三21个相关问题已完成15项,新增完成9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交办的43个问题88个小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3个问题33个小项问题。长江经济带交办生态环保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16个。同时,坚持上级交办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两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梳理出的9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58个,提前完成整改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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