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1-05752 |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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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学校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公民基本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教育教学由认识本位阶段,上升到能力本位阶段,从而提高到素质教育的人本位阶段。 (1)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加强教改教研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 教改经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予以奖励。 (3)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 3.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学校德育工 作的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德育根本任务。 (1)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培养教职工高尚的师德。 (2)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 及传统美德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3)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提高班主任、 科任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的班风和校风。 (4)建立健全班级、级段两级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 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以班级为生长点,级段为龙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5)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4.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实行 服务承诺制度,坚持教育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负责学校经费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校园建设的规划立项、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水电等设施的管理维护、物资的采购与保管、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校园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等工作。 (二)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学校设有校务办公室、教学科研处(信息技术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 二、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收支总预算3374.13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收入预算337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9.11万元,占92.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55.02万元,占7.6%。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支出预算3374.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3019.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17.56万元,占77.6%;日常公用支出414.32万元,占12.3%;项目支出342.25万元,占10.1%。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9.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19.1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6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47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9.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2.31万元,主要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人员经费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59万元,公用经费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28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764.49万元,占88.6%;卫生健康(类)支出131.15万元,占4.2%;住房保障(类)支出223.47万元,占7.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612.4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用经费、日常运行支出以及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52.01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校修缮运行支出以及专用设备购置支出等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9.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5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7.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项)25.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5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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