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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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中小学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为全市基础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2.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事业发展,承担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学校的业务指导,为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各类 咨询、指导等服务; 3.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材的实施; 4.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组织各类学科教研活动和评审;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规划、立项与管理,培育和 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评价与管理;组织地方课程教材及配套教学用书编写,编辑教育学术刊物; 6.负责温州市教育学会具体工作; 7.完成温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部门预算包括:8个科室,为办公室、高中教学研究室、职业教学研究室、初中教学研究室、小学(学前)教学研究室、综合教学研究室、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室,编辑部。 二、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615.41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收入预算2615.41万元,其中:一般公用预算拨款收入2546.67万元,占97.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68.74万元,占2.6%。 (三)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支出预算2615.4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37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81.02万元,占56.7%;公用经费支出152.92万元,占5.8%;项目支出981.47万元,占37.5%。 (四)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6.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46.6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0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02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2546.6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2104.03万元增加442.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安排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比2021年减少了146.76万元;二是2021年减少项目经费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308.99万元,占90.7%;卫生健康支出121.66万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116.02万元,占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377.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了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6.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0.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 (六)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0.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1%。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类单位来温参观考察、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控制数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政府采购预算5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共有车辆0辆0,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912.7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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