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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1-05828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 03- 3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教育局

一、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学校是一所集特殊儿童教育康复、就业指导、师资培训、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机构,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15年制公立全日制寄宿学校。承担全市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儿童少年和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洞头区、永嘉县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的教育教学任务。

2.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4.为全市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5.加强全市普通学校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卫星班和资源教师指导工作,培训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全市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6.为全市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7.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8.协助残联做好全市0~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9.配合市教育局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的评估与指导,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10.开展全市特殊教育的重点及难点问题研究,促进全市特殊教育创新与发展,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特殊教育决策咨询做 好服务。

11.指导各县(市、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医教结合、送教上门、卫星班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课程管理中心、学生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启智部、启音启明部、工会、团委少先队。

二、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9282.9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928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1.28万元,占85.3%;政府性基金收入1200万元,占1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1.66万元,占1.8%。  

(三)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9282.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703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17.21万元,占62.7%;日常公用支出1912.61万元,占20.6%;项目支出1553.12万元,占16.7%。

(四)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21.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921.28万元、政府性基金12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86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3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1.2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83.81万元,主要原因为义务教育教师提高工资待遇以及社保缴费基数升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6868.77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6万元,占2.2%;卫生健康(类)支出375.35万元,占4.7%;住房保障(类)支出504.3万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6831.8万元,主要用于我校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了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36.9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校园修缮工程、设备采购等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72.8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温州籍学生伙食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6.73万元,主要用于我校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4.06万元,主要用于我校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0.24万元,主要用于我校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68.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1750.95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53.59万元,主要是2021年我校新增水疗康复馆建设工程。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2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水疗康复馆建设工程项目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含出国经费)金额为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类单位来温参观考察、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施了一般性支出压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3.1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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