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21-0520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21〕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23
索引号: 001002003/2021-0520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21〕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23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温州市202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08 10: 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经济社会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紧扣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大新局面”,聚焦“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确保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以及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速高于全省,实际使用外资额增长10%;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35%,新引育人才20万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7%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万人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8万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5个,每千人口拥有职业(助理)医师数3.47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5人/亿元以内;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以上。

附件:温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style='font-size:10.5pt;margin-left: 30px;'> [附件下载]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