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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龙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4 09:09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温州龙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经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专家组复核通过。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14日至4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89987073,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812室。

附件:1、温州龙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doc

          2、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