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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下月起恢复按规定收取水费违约金
发布日期: 2021- 05- 28 14: 2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晚报 作者: 北山 字体:[ ]

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恢复按规定收取水费违约金。

自今年2月以来,该公司响应“温32条”“温28条”惠企举措及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政策,对所有用水客户实行“欠费不停水”“免收违约金”等多项惠民措施,全力保障民生用水。

该公司称,当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生产经营及居民生活基本恢复正常。为进一步支持开展诚信社会建设,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恢复按规定收取水费违约金,逾期将按《供用水合同》约定计收水费违约金,请拖欠水费户在本月31日前交清所有欠费。若有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7555或88373456咨询。